正观视评:植物人办证要本人来,是规则问题也是人的问题
一年多前,上海市民王先生因患脑部疾病不幸成了植物人,没有任何行为能力。然而,家属准备办理残疾证申请伤残鉴定证明时,却被要求王先生本人必须亲自到场。记者致电当地残联,工作人员告知,残疾评定必须本人去指定医院,没有上门评残的服务,还称“全市都是这样的”。
万般无奈之下,王先生的爱人只能请朋友帮忙,先把丈夫搬上车,开车到达杨浦区中心医院后,把丈夫抱上去,完事后再抱下楼,送到车里。

正观视评:
近日,一则“植物人办残疾证被要求必须本人来”的消息引发关注。上海的王先生因患脑部疾病不幸成了植物人,而其家人在为其办理残疾证时得知,伤残等级鉴定需要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等材料前往指定医院。
做伤残鉴定必须本人来,对于一个完全丧失行动能力的植物人来说,实在强人所难。因此要问,为什么不能上门鉴定,或者由王先生所在医院鉴定?
说白了,无论相关部门还是当地残联,都在按死规矩办事,没有把服务他人放在第一位。
按规矩办事没有问题,但遇到特殊情况,也应该特事特办。事件中王先生已完全丧失行动能力,相关部门理应予以特殊照顾,而不是抱着死规定,让王先生和其家人来回折腾。而事实上,在王先生到达指定医院后,医生只是看了一眼就填写了病历。既然如此,何不派医生上门鉴定呢?恐怕还是缺少服务意识。
而除了人的因素外,也反映出制度层面的问题。残疾鉴定要求本人到场有其必要性,防止作假或冒充,但也应该考虑到残疾人的特殊性,很多行动不便甚至完全不能行动的,要求必须本人来,缺乏人性化。因此,从制度和规则层面给残疾鉴定提供方便很有必要。
就在10月18日,福建省厦门市下发通知,将为行动不便、有残疾人证办理需求的服务对象提供残疾评定上门服务工作。这就是一个很好的示范。而除此之外,扩大伤残鉴定指定医院的范围也很有必要,像王先生,如果所在医院有鉴定资格,将省去多少麻烦。
总而言之,无论制定规则,还是执行规则,都应该尽量方便被服务者,而不是给他们增加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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