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视评:河北大巴坠河事件,忽视安全比天灾更危险
10月11日7时许,河北石家庄市平山县敬业集团一辆核载55人、实载51人的通勤大巴车,在滹沱河王母桥落水。12日下午3时许,记者从现场救援队了解到,12日下午2时40分,最后一名失联人员已被找到,已无生命体征,至此现场救援工作结束。本次事故共造成14人死亡。
此前报道,截至11日19时,前方救援人员经全力搜救共找到50人,其中37人平安,1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另失联1人仍在搜救。

正观视评:
10月11日早上7时许,河北石家庄平山县钢城路滹沱河段王母桥处,发生一起通勤班车涉水倾覆事故。车上共有51人,截至12日下午2时40分,最后一名失联人员被找到,已无生命体征,共有14人死亡。
14人遇难,这起倾覆事故造成的结果令人痛心。据了解,事发前滹沱河水库泄洪,急流漫过了王母桥。当地交通部门因此进行管控,通知不让通行,交警当时也曾劝阻事故车辆。但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事故车辆仍坚持过桥。显然,不顾危险、不听劝阻,执意通行,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因此要问,为什么司机要一意孤行?事故车辆是平山县敬业集团的通勤班车,此前该企业曾发通知,要求员工尽量乘坐班车上班,小车绕行,但为何班车没有绕行?是司机不顾公司规定擅作主张,还是企业或者企业领导的意志?目前肇事司机已被警方控制,我们期待调查结果。
而除此之外,也要追问当地交通部门是否尽到了责任。虽然对危险河段进行了管控,也有交警劝阻,但面对不听劝的车辆,为什么不采取强制措施?而且据事故地附近居民反映,事发前也有其他车辆和行人涉水过桥,这是否说明管控措施形同虚设?要知道,只要有一辆车过去,其他车辆就有通行的底气了啊。
另外,事故地附近缺少其他可以通行的桥梁,这可能也是造成包括事故大巴车在内的一些车辆不听劝阻、执意通行的原因之一。虽有一座旧桥,但大巴车很难同行。那么当地交通部门在管控前是否考虑到了这些?有没有相应的方案?也应该追问。
这起事故带来了太多警示。一方面,永远不要拿生命冒险,更不要拿别人的生命涉险;另一方面,交通管控,不能只劝不阻,有时候强制措施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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