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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观视评:查酒驾放行“公安局的”,执法不容“自己人”

正观评论员 陈若松
2021-09-23 16:53
虽然滨州市公安局及时进行了处理,但根本问题恐怕没有解决,后续还需要反思和整顿。

山东省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9月23日在官方微博就“查酒驾执法过程存在漏洞”一事发布通报称,决定给予带队执勤民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撤职,由四级警长降为二级警员;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交警大队大队长、分管领导分别给予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处理;对现场参与勤务的辅警批评教育。

通报称,9月21日,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一中队参与酒驾整治执法直播联动,在黄河六路渤海十八路路口设置检查点,由一名民警带领四名辅警执行勤务。当天22时56分,执勤民警发现一车辆异常停车,随即上前处置。驾驶员林某某称,刚才系其丈夫刘某某驾驶车辆,并称刘某某中午饮酒了,为保险起见,交由自己驾驶,期间林某某自称“是市公安局的”。执勤民警未按规定对二人进行酒精检测,违规放行。



视频截图

正观视评:

9月23日,针对“交警查酒驾放行公安局人员”一事,山东省滨州市公安局通报称,当事驾驶员林某某为滨州市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执勤民警未按规定对其及其丈夫刘某某进行酒精检测,违规放行。对带队执勤民警程某某等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撤职,由四级警长降为二级警员,同时分管领导等也受到不同程度处理。 

查酒驾徇私放行,严肃处理就对了。作为执法者,不按要求严格执法一视同仁,只因一句“我是市公安局的”就放行,致使酒驾无法认定;而作为二级高级警长,遇到检查不主动配合执法,却用自己身份打掩护。这几位民警的表现,诠释了什么是徇私情、搞特权。而且这是直播啊,都敢这样违规操作,那平时在看不见的地方,还有多少类似情况? 

从执勤交警果断放行和事后面对采访虚构事实、掩盖过错的表现,以及记者打掩护说是误会等情况来看,我们有理由怀疑这不是个例,而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 

这反映出民警队伍中一些人思想觉悟低、任性用权等问题。部分执法人员不按规定执法,夹杂各种人情、关系和个人情感,并且惯于利用身份享受特权;同时也反映出权力监督不到位,民警执法过程中有太多可操作空间,而个别媒体也未尽责,记者竟然打掩护,将一些问题掩盖。这次如果不是现场直播,被细心的网友看出端倪,恐怕就被他们糊弄过去了。 

所以,虽然滨州市公安局及时进行了处理,但根本问题恐怕没有解决,后续还需要反思和整顿。怎么避免执法人员徇私情、违规操作,堵住一些民警乱执法或选择性执法的弊病,是需要探索的。直播执法是一个尝试,但还应该有更多措施。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编辑:梁冰
统筹:王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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