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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观快评:起诉小米获赔1元,权利觉醒意义弥足珍贵

正观特约评论员 李红军
2021-09-08 14:17
小米公司被判赔1元在当下具有警戒意义

企查查APP显示,近日,范某与小米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原告范某要求小米公司停止发送广告、赔偿因触碰广告自动下载APP而损失的数据流量费用1元。法院认为,小米公司向范某推送广告的行为未损害有关权利,且原告可更改设置避免广告干扰,但小米公司广告链接提供点击即下载服务,未事先取得原告下载许可,侵害了原告的知情权。判决结果为,小米公司赔偿范某1元。(据正观新闻9月8日报道)

据悉,学生范某为华东政法大学学生,他之所以起诉小米公司,是因为其未征得自己的同意就提供了“点击即下载服务”,随之产生数据流量费用。在当前社会语境下,这种无视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情司空见惯,只是人们习以为常,很多人“懒得计较”罢了。

眼下,随着智能手机的广泛应用,海量信息给人们的生活提供了诸多方便,然而,有些商家未征得使用人的同意,随便植入广告,随意设定小程序,消费者要想获得某种信息,则必须通过一道道“关口”,殊不知,这些“关口”就是一个个陷阱。经意或者不经意点开,流量和服务费用随之产生。在很多情形下消费者浑然不知,即便事后知道,因为费用较少也往往不去计较,哑巴吃黄连——有苦肚里咽。

学生范某因为手机下载产生法律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原告虽然可更改设置避免广告干扰,但小米公司广告链接提供点击即下载服务,未事先取得原告下载许可,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因为流量而产生的费用,故对原告提出的诉讼予以支持,判付被告赔偿一元。

传统语境下,一元钱算不了什么,眼下甭说是一元钱,就是十元八元也算不上什么。范某索赔一元钱,其司法意义远远高于经济赔偿意义。这是一种权益意识的觉醒。透过这一案例警示人们,一方面,作为消费者要有一种权利意识,不能任由他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莫名受到权益侵害。“我的手机我做主,我的信息我做主”,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征得本人同意不能随便强加于人,搞“硬上弓”“拉郎配”,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也警醒互联网服务企业,尊重公民个人隐私,尊重消费者权益应成为业界遵循。公民需要某种信息,人家自然会付费下载,若不需要就要尊重这种选择权,不要强人所难,点击下载就产生费用,万万使不得。

市场经济是一种法治经济,绝不是随心所欲的“坑人经济”。小米公司被判赔1元在当下中国具有警戒意义。愿其他企业能管控好自己的行为,以诚立市,否则一旦造成侵权,赔了夫人又折兵,小米公司被判败诉的教训人们应该牢牢记取。学生起诉小米公司获赔1元,权利觉醒意义大于经济赔偿意义,这种权利意识弥足珍贵。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编辑:梁冰
统筹:王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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