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已下达防汛救灾资金47.25亿元

正观记者 侯爱敏 文/唐强 图
2021-08-04 18:19
省财政共下达11批资金47.25亿元,为防汛救灾提供了有力支撑。

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今天召开的“河南省加快灾后重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7月22日至8月2日,省财政共下达11批资金47.25亿元,为防汛救灾提供了有力支撑。
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财力补助资金20.23亿元。由市县统筹用于抢险救灾、紧急避险、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工业生产救助、灾后农业生产恢复、水毁工程设施修复、农村毁损房屋补助、城镇基础设施维修、停产停业的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补助等方面;同时充分考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避免规模性返贫。

二是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1.8亿元。主要用于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倒损民房修复等方面。

三是群众生活补助资金6.48亿元。主要用于受灾困难群众给予临时生活补助,农村地区因灾倒塌房屋重建补助、因灾损坏房屋修缮补助,以及未参加商业保险的城镇居民小区电梯等基础设施的维修补助。

四是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6.45亿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的物资材料和服务补助,农业生产和畜禽养殖设施修复、水利设施工程水毁修复以及救灾所需设施设备修复等方面。

五是城乡小商户补助资金1.64亿元。主要用于对因灾造成经营困难、停产停业的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一定时期的房租补贴、按照受灾经营用房面积定额补助等方式弥补损失。

六是城乡基础设施修复补助资金6500万元。主要用受灾地区水毁道路抢修保通。

编辑:胡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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