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恶意阻碍消防车致18亩麦茬被烧,结局极度舒适

来源: “武城公安”微信公号
2021-07-03 16:21
涉案驾驶员被行政拘留9日


警笛响起,就意味着有人在等待救援。阻挡救援车辆、喊话不听、鸣笛不管,还如此淡定,无异于“变相害命”!

近日,山东省武城县公安局依法处罚了恶意阻碍消防车救援的违法行为,涉案驾驶员吴某被行政拘留9日。

2021年6月21日16时许,郝王庄镇辖区农田里麦茬着火,武城县消防大队两辆大型消防车到郝王庄镇执行紧急救火任务,当行驶到郝王庄镇郑郝路时一辆白色私家轿车(司机吴某某,男,39岁)超车后,故意挡在消防车前面缓慢行驶,消防车多次鸣笛、喊话,该车继续压中线缓慢行驶约2公里,严重阻碍了消防车正常通行,事后调查此次火灾事故造成18.2亩的麦茬被烧。

时间不等人,生命不等人,不听警笛,故意阻挡的行为,不仅违背了道德良心,更是触犯了法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特种车辆(包括救护车、消防车、警车、工程抢险车等)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不避让特种车辆的将被扣分和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通行的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至10日拘留。

如果路遇消防车、急救车

警车,工程抢险车等请主动让行

前方人命关天,刻不容缓。

编辑:刘瑶
统筹:王长善
最新评论
打开APP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微信扫一扫
在手机上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