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公布
正观记者 李娜
2021-07-01 16:41
郑州市(含巩义)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为58200元/亩
7月1日,记者从河南省人社厅获悉,该厅印发《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其中,郑州市(含巩义)为58200元/亩。
根据《通知》,7月1日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可结合实际适当提高当地社会保障费用标准,报省人社厅备案后生效。在当地确定的社会保障费用标准生效前,按此次公布的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执行。
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为:郑州市(含巩义)58200元/亩、开封市(含兰考县)42900元/亩、洛阳市49500元/亩、平顶山市(含汝州市)44000元/亩、安阳市(含滑县)44100元/亩、鹤壁市40500元/亩、新乡市(含长垣市)41700元/亩、焦作市42100元/亩、濮阳市46500元/亩、许昌市44000元/亩、漯河市44400元/亩、三门峡市47200元/亩、南阳市(含邓州市)42800元/亩、商丘市(含永城市) 43200元/亩、信阳市(含固始县)42100元/亩、周口市(含鹿邑县)、41500元/亩、驻马店市(含新蔡县)41100元/亩、济源市45100元/亩。
河南省人社厅明确, 6月30日前已经按《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0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缴存社会保障费用的征地项目,缴存金额不低于实施依法确定的补贴方案所需资金,且在7月31日前按审核权限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请社会保障审核的,社会保障费用标准可按2020年标准执行。此种情形提请社会保障审核的,须在原有报审材料基础上,提供缴存社会保障费用的银行进账单原件、安置补偿方案复印件、安置补偿方案公告影印件和核算补贴金额的有关材料。
编辑:胡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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