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快评:福特“掀女生裙子”,自杀式营销何时休

正观评论员 王航
2021-05-19 14:46
只有让违法违规的企业付出沉重的代价,才能止住恶俗营销的歪风邪气。

5月18日,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在官方微博发布视频,其文案中写道“日本动漫中男生高速奔跑掀起女生的裙子,是真的吗?”并在其后附上“带你一饱眼福”等话题词。因遭到全网痛批,长安福特随后删除发布内容并致歉,称“一定下不为例”。 

一段测评车速的广告,何必非要拿掀起女生裙子说事。即使只是为了形容车速快,裙子被掀起也是一件尬事,绝不该当做噱头营销,再加上“带你一饱眼福”的字眼,长安福特这一番操作,可以说是媚俗到了极点。将低俗视为卖点和创意,如此“开车”必将“翻车”,“自杀式营销”“能不能走点心”的指责和批评就说明了一切。 

在流量经济倍受关注的当下,创意广告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一个好的广告营销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流量和关注度,让相关产品火爆出圈。然而,创意不等同于低俗,创新也不意味着可以无底线,若一味为了流量而突破公序良俗,拿性别做看点,打法律擦边球,那么想要追求的流量也只会变成指责和抵制的量。 

《广告法》明确指出,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然而,在利益的驱动下,仍有不少企业为了追求一时流量,本着“黑红”也是红的心态,突破法律底线,在低俗营销的路上反复试探。 

从椰树牌椰汁“我从小喝到大”的虚假低俗宣传,到茶颜悦色“捡篓子”“官人我要”等涉嫌侮辱或歧视女性的广告,再到长安福特的“掀裙广告”,类似的低俗营销并不少见。说到底,还是违法违规的成本太低,甚至于不少企业根本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只是道歉并下架广告了事,但流量有了,还不影响继续赚钱。 

对于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理应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然而在实践中,椰树广告因低俗广告屡次被罚,却并不影响其屡罚屡发。茶颜悦色道歉之后两个月,再因广告涉嫌侮辱女性引发争议。而这次长安福特,目前也只是微博道歉而已。 

无疑,这些广告皆“违背了社会良好风尚”,可“社会良好风尚”的边界、范围在哪?还需划出一条红线。因此,更需要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广告法》的规定,用严格的执法普法,为企业划定合法营销的边界,而不能任由企业一次次用恶俗营销试探公众和法律的承受底线。徒法不足以自行,只有令行禁止,让违法违规的企业付出沉重的代价,才能止住恶俗营销的歪风邪气。 

对于企业而言,广告再有创意,也终究要靠质量和服务取胜。近年来,长安福特身陷断轴风波,几乎涵盖全系车辆的断轴投诉层出不穷。今年央视“315”晚会上,又因变速箱进水问题被点名。不去想着解决车子质量问题,反而想靠低俗营销博“出位”,如此本末倒置,终究会被消费者抛弃。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编辑:梁冰
统筹:王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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