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视评:女法官遇害案宣判,死刑是对正义最好的告慰
5月19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湖南女法官遇害案一审宣判。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向慧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向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被告人向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38781.5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向慧为达到案件胜诉目的,多次请求被害人周春梅(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与向慧系同乡和校友)向办案法官打招呼,均被拒绝,遂心生怨恨,起意报复。
2021年1月4日,向慧为方便接近周春梅并伺机报复,应聘为周春梅居住小区的保洁员。1月12日上午7时许,向慧发现周春梅从小区电梯间进入车库,即上前将其扑倒在地,用随身携带的单刃刀朝周春梅头、颈部连刺数刀,致其右侧颈静脉破裂大失血当场死亡。

周春梅 湖南省高院 图
正观视评:
湖南女法官被害案,宣判了。死刑!这是对正义最好的告慰。
要知道,这一杀人案性质太恶劣了。
作案凶手是被害女法官的同学加老乡,只因为让法官同学跟主审自己案子的法官打招呼,然后女法官没有答应,她就产生仇视、报复心理。而且是预谋作案,煞费苦心。应聘到女法官所在的小区,当物业保洁人员,然后伺机杀害女法官。是可忍孰不可忍。
首先,这是对正义的戕害。在她心里,找同学办违法的事儿,给办才是正常的,不办就是不正常的,就可以杀人报复。
其次,这种杀人报复,或许还有极度的嫉妒心理。试想,如果女法官不是她同学、不是她老乡,而是其他什么人,她还会这样求人不成、反去杀人么?
最后,如此残忍手段,如此杀人逻辑,也尽显人性之恶,而且就是一个社会不稳定因素。
要知道,她跟别人的官司,民事官司充其量能大到什么程度?可因此把一个无辜的同学加老乡杀害,然后从民事官司到了另外一个刑事案件,可见这种人性疯狂。
所以,被判处死刑,这是对被害女法官的告慰,也是对社会正义的告慰;同时,这也是警告,对伤天害理的警告,对为非作歹的警告,对人性疯狂的警告。
就是要通过这种严惩,达到维护正义的目的。否则,对于法律秩序的伤害,对于常识常情常理的伤害,对坚守正义的伤害,那就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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