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视评:受贿4亿元,塌方式贪腐该怎么堵
据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2021年5月12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薛纪宁犯受贿罪一案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该案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2002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薛纪宁在担任中央金融纪工委案件检查二室主任、银监会监察局副局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银监会党委巡视办巡视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共计收受37家单位和个人财物折合人民币400437881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薛纪宁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该案目前在进一步审理中。

正观视评:
共计收受37家单位和个人财物折合人民币4亿零43万7881元!
说实话,不是刚刚看到第七次人口普查,公布的14亿多人口的长串数字,银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原局长薛纪宁受贿这么长的一串数字,真有种陌生感;因为太天文数字了。
4个多亿啊!
之所以受贿那么多钱,能受贿那么多钱,无非是因为管着管钱的单位!
作为银监会内蒙古监管局的局长,监管着当地的银行机构;原本是监管,结果成了沆瀣一气、猫鼠一家,违规纵容当地包商银行各种违规操作行为。
那么,一个银监局的一把手,受贿4个多亿,也就不难理解了。
更不难理解的是,内蒙古银监局是塌方式腐败。
除了薛纪宁这个一把手,还有两个副局长,也是一样的问题;一块儿被查。
不只是这三个,内蒙古监管局班子成员里,还有两个,其中一个受贿三千多万。
而且被查之后,用中纪委的话说,这单位里数十名干部主动找组织讲清问题!
这种几乎是全员式腐败,不知道当地银行是怎么看这个银监局的?
估计,心理默认模式,就是“贪官局”吧。
如此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的贪腐,如此不把中央反复强调的防范金融系统风险放眼里,如此在贪腐上肆无忌惮,幸亏被中纪委拿下!
要知道,这种贪腐的危害,不只是造成金融风险隐患,更主要的是败坏党风政风。监管者和被监管者,用中纪委的话说,是勾肩搭背、从甘于被围猎到主动被围猎,实在恶劣。
这也提醒了一个醒,类似金融监管单位,还有多少腐败?毕竟,他们管的是管钱的,动动手指头,都是天大的好处。那么,怎么堵住这些漏洞,这是更值得去思考的。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