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快评:审判长换人,5年4次离婚被驳事件该有转机了吧

4月21日媒体报道,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五年4次起诉离婚被驳”当事人第5次起诉离婚,案件将于4月23日开庭。
最新报道中,合议庭组成人员首次公开姓名,这是非常不寻常的信息,一般的案件报道中很少出现合议庭组成人员的名单。而且读重点,特别注明此前曾三次担任审判长的法官彭先进未被列为合议庭成员。而从各大媒体报道的标题“审判长换人”来看,释放出明确信号:要排除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因素。

媒体报道截图
衡阳女子宁顺花丈夫陈定华嗜赌、家暴,还因扬言如果离婚就报复杀人,于4月17日被行政拘留十日。而此前,陈定华曾因赌博、打人等原因被当地警方5次行拘,法院曾给女方发过两次人身保护令。
男方劣迹斑斑,而女方一再坚持离婚,四年5次起诉离婚,凭常识和朴素的正义感就可以判断。就连当地派出所所长都说“感情基础肯定是没有了”。婚姻中不管谁是过错方,或者说付出多的一方,一方确定不愿意再共同生活,这婚最终都应该离,所谓强扭的瓜不甜。
但是当地却让此事折腾了四年,让当事人的痛苦延续了几年时间,令人匪夷所思。此前的《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可以说按法律,也符合离婚条件。
对于诉讼离婚的夫妻,即便清官难断“感情是否破裂”,但是分居两年,法官就很难有理由再不判决离婚。无奈宁顺花离婚案非常特殊的情节,就是其丈夫以“离婚就要报复”相威胁,这是不是法官对此屡次做出驳回起诉背后无奈的考量呢?遇到陈定华这样极端之人,当地也十分头疼,派出所出面协调多次,村里也多次好言相劝,为他介绍女朋友,但是陈定华则称,“给我一千万我也不要离婚。除了宁顺花,我没想过要跟任何人结婚生子,我把这个看得很重,一旦离婚了,我也不知道要去做什么。”法官面对如此偏执和寻死觅活的人,可能就显得束手无策了吧。
虽说传统理念,“宁拆十座桥,不毁一桩婚”,现行的民法典也设置了离婚冷静期,但那是针对协议离婚的夫妻,希望三思而后行。但是对于诉讼离婚,民法典明确: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案子将要开庭了,有了民法典的加持,还有社会各界的关注,这次的判决应该不会让宁顺花失望。
法律绝不应该向暴力要挟低头,法律也不应该对个体的极端性格表现出不恰当的柔性。法律从来就是刚性的,而法律的柔性应该体现在强化法官价值判断来优化裁判效果,更加接近于公众对于朴素正义的理解。至于法律不能解决的,应该交给社会机构去监护和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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