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快评:一句“机翻痕迹严重”,够得着人身攻击吗
3月16日,北京语言大学在读研究生高某在豆瓣上对一本翻译书籍打分两星,并评价道:“机翻痕迹严重,糟蹋了作者的作品,还是老话,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希望出版社至少找西语科班出身的译者翻译这些名家。”高某的评价引起了该书译者韩某的不满,认为“机翻”说法近乎人身攻击。随后,一名自称译者好友的网友直接将高某举报到学校,要求高某公开道歉,陈述自己所犯错误。


3月27日,高某发布实名道歉声明,表示“经批评教育后,删除短评,并向韩烨女士和出版社道歉。”
豆瓣上打个分、发个评论,却被逼得删评道歉,这事听起来实在有点荒唐。如果一句“机翻痕迹严重”都能被视为人身攻击,那也就不得不让人感慨“人身攻击的门槛有点低”。
其实,从读者后续与译者的交流情况来看,无论是言语措辞还是举例说明,“机翻痕迹严重”更多的是对于翻译质量以及语言表达的评判。若非要上升到诽谤和名誉侵害的高度,难免给人“高射炮打蚊子”的嫌疑。翻译质量好与坏,究竟是否涉嫌机翻,把作品摆出来,其实大家自有论断。
书籍,归根结底无法摆脱其商品属性。翻译完成后,既然选择将作品上架,明码标价出售,就必然需要经受消费者的评判。读者花钱买了书,连一句说不好的资格都没有,天底下实在没有这样的道理。如果诚如举报者所说“说一本书翻译得不好已经超越了读者的权利”,那通过举报逼迫读者道歉删评,是不是不仅剥夺了消费者评价的权利,更是剥夺了其他消费者的知情权?
再说了,文化人之间的事,如果实在觉得批评不妥,大可以互相切磋论证,也不失为一场美谈。再不济,就对簿公堂,诉诸法律,也算是为了文人的尊严而战。但抛开对于文字本身的讨论,任由第三者仗着跟学校有点交集,直接向学校举报试图逼迫学生禁声,甚至直呼学生为“失足学生”,这才真的有点“人身攻击”的意味。更有甚者,这种抱团围堵不同意见的行为岂不是“排除异己”的变相表现?
想当年,鲁迅和林语堂曾因理念不同而撰文针锋相对,甚至有过互骂的场景,但鲁迅去世后,林语堂撰文悼念,并给与他高度的评价,这才是文化人应有的雅量和包容,也是文化人应有的体面与尊严。
文学批评本就是文学活动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容得下批评存在,文学创作才有进步的空间。若动辄对不同意见上纲上线、举报处理,这才是对文学的不尊重,对自己作品的不负责。一本书,不仅仅是摆来接受赞扬的。将名字署在书上、摆在柜上,就要既经得起赞扬,更听得进批评。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