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快评:景区刻字,留下的究竟是什么“名”
3月21日下午,有3名游客使用尖锐物品在八达岭长城墙体上刻划,被网友及相关媒体曝光。3月22日,北京市公安局延庆分局官方微博消息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已对三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延庆警方的及时回应值得点赞,行拘并罚款的处罚可谓大快人心!
在历史古迹上乱刻乱画,是一种积弊陋习,长城景区更是重灾区,类似的新闻报道不在少数,也成了景区管理一直以来的难题。有刻字留名的,有写下“到此一游”的,更有把墙砖当做表白墙的。从游客的角度来讲,无非是把刻字看作一种纪念和抒发情感的方式,更寄希望于“青砖留名,与砖同老”。但需要反问的是,这样的方式究竟能留下什么“名”?
墙体上刻字,留下的无非是“丑名”。外出旅行,一言一行都彰显着个人的文明和素养。而墙体上刻字,正是游客把素质抛诸脑后的劣行。一笔一笔刻就的名字,恰恰是把自己的不文明行为留在了“耻辱柱”上。
墙体上刻字,留下的更是“骂名”。从相关新闻的评论来看,网友们指责声一片。虽然有些言论稍显过头,但反映了大家对于破坏文物行为的唾弃和零容忍的态度。作为前人留下的文物古迹,长城的一砖一石都承载着丰富的历史价值,都是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是值得一代代人珍视保护的文物和文化。青砖巨石上一个个的留言和名字,其实在公众眼里都是“臭名”。名字留得越久,“骂名”也就越久。
墙体上刻字,留下的还有可能是“罪名”。《刑法》中有“故意损毁文物罪”“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两个罪名与文物保护直接相关。以前者为例,《刑法》规定,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但遗憾的是,对于现实中乱刻乱画等损害文物古迹的行为,处罚往往止步于批评教育,最严厉的也不过是行政拘留加几百元的罚款。相较于巨大的修复成本乃至于无法修复的遗憾,这样的处罚实在难以闻者足戒。所以,如何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文物保护、名胜古迹保护的法治法规,从而让游客对文物心生敬畏、不敢冒犯,值得相关执法部门思索。
然而,再严格的法律,再完善的制度,也不及游客真正把文明出行和文物保护的意识内植于心、外化于行。墙体上刻字,留下的不是美名而是“丑名”和“骂名”。文物遭到破坏,受伤的不仅是历史留下的灿烂文明,还有子孙后代共享这份文化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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