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快评:打击婚闹,让喜事只有热闹没有“闹心”

正观特约评论员 青峰
2021-03-22 14:12
建立在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的基础上,有助于根除婚闹陋习,净化社会空气。

近日,山东省邹平市发布的《关于打击恶俗婚闹的公告》,让不少网友拍手叫好。其中规定:严禁在婚庆活动中实施“强行亲吻、搂抱或采取其他方式侮辱、猥亵新娘、伴娘”“强行在新郎、新娘及其他人员身上涂抹、撒泼异物”等低俗、恶俗婚闹行为,违者由公安机关视情节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都说“人逢喜事精神爽”,但在某些地方,却是“人逢喜事心发慌”。原因很简单,那些以戏弄甚至侮辱为能事的婚闹,总是令人心生恐惧。结婚是人生一大喜事,亲朋好友之间开个玩笑、图个热闹,原本也无伤大雅。然而,低俗、恶俗的婚闹行为已远远超出了“热闹”的范畴。毫无底线的胡闹,不仅给新人添堵、给婚礼添乱,而且往往伴随着赤裸裸的羞辱与伤害。

互联网上,低俗、恶俗婚闹示丑的图片随处可见,掩盖在“传统习俗”的旗号下,某些地方的婚闹不断花样翻新,尺度越来越大,性质也越来越恶劣。其中,有些是对新郎启动人身攻击,从扒衣服、涂墨汁、强制穿戴有伤风化的服饰,到捆绑、殴打、游街示众,婚闹的拙劣行径往往令新郎欲哭无泪。

相比起新郎,婚礼中的女性更容易成为被侮辱的对象——太多所谓的婚闹,其实并不只是“凑热闹”,他们本就怀着趁机揩油的阴暗目的。更有甚者,肆无忌惮地将罪恶的黑手伸向新娘或伴娘,以至于伴娘成为婚礼中不折不扣的“高危人群”。

结婚闹洞房本是为了增添喜庆的气氛,给大家闹一些笑话,让亲朋好友开心一下。但是,现实中,这种行为变得越来越不文明、越来越恶俗。有些人抱着占便宜的心态、法不责众的心态,趁机起哄、揩油,愈演愈烈。

婚闹为什么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是,个人很难说不。很多人深陷其中,形成恶性循环,不仅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而且受到伤害的人往往会报复性地加倍伤害他人。

数年前,湖南省新宁县一男子在婚礼当天被婚闹打得皮开肉绽,而且还被人往伤口上撒盐。没想到,仅仅数天之后,他就在别人的婚礼上充当婚闹,不遗余力地伤害他人。这种心态颇具代表性——在一种畸形的社会风气中,个人反抗往往是无力的,因此他很容易将愤怒发泄在别人身上,甚至以此来追求满足和快感。从这种角度来看,婚闹陋俗不仅暴露出人性的丑恶,而且是放大人性之恶的催化剂。

就在山东邹平向婚闹“亮剑”的同时,贵州遵义多地发出通告,表示要依法惩治低俗婚闹,同样赢得了网友一片叫好。各地纷纷向婚闹“亮剑”,释放出的信号是,对于此类侮辱他人尊严、荼毒社会空气的行为,不应仅限于呼吁和倡导,必要时应该动用法律的准绳。

实际上,打击婚闹并不缺少相关法律,唯一缺少的是对婚闹行为的准确定义,以及在此基础上的严格执行。在邹平市出台的新规中,低俗、恶俗婚闹行为被准确定义,同时结合伤害对象列举了不法侵犯的类型。其中,将婚闹分为几类情况:强制新人脱衣服、强制新人佩戴不雅服饰或标牌、肢体侵犯新娘伴娘、向新人泼洒或涂抹污物、强制新人进行不雅表演……应该说,这些内容几乎囊括了婚闹的各个方面,这种细致入微的规定,更有利于执法部门严格执法、以案说法。

对于邹平市来说,明确了打击婚闹的原则和规则之后,接下来的问题是如何执法。由此,必然需要建立相应的举报反馈机制,以及更加明确的责任划分——婚闹虽然往往是“一窝蜂”,但其中仍有主次之分,理应根据性质和情节追究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建立在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的基础上,有助于根除婚闹陋习,净化社会空气,确保喜事只有“热闹”,而没有“闹心”。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编辑:梁冰
统筹:王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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