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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未成年人犯罪,“惩”,是为了“拯”!

2024-03-23 23:15

​今天来说一件大家都很关注的事——未成年人犯罪。

最近,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检去年发布的白皮书显示,“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上升趋势,低龄未成年人犯罪占比上升。”在未成年犯罪案件中,那些恶性细节,触目惊心,惨痛悲剧,值得追问。

如何有力遏制未成年人严重犯罪?如何有效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现象?法律是最有力的“武器”。事实上,2020年公布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已降低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的追责年龄,明确年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经过严格的程序把关之后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年龄不是“挡箭牌”。对于未成年人犯有严重罪行,要有相应的处置措施。一定程度上说,依法念好这个“惩”字,才能写好这个“拯”字。该惩处就要依法严厉惩处,才能拯救更多的未成年人。

对未成年人犯罪,关键在惩,重点在防。家庭不能失位、失责,学校不能缺位、错位。比如,出现了校园欺凌,不能总想着“捂盖子”,不能害怕丢面子,而要果断处理,主持公道,要对欺凌者说不,要给受害者撑腰。这样才能体现“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人们常说,没有惩戒的教育、没有教育的惩戒都是不完整的。防止未成年人犯罪,含糊不得!以法之名,守护“少年的你”;用爱护航,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统筹:王长善
编辑:孙露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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