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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观快评:测评博主岂能不“测”而“评”

正观评论员 任思凝
2024-02-28 16:40
唯有以消费者为本,坚持客观、公正、真实,方能利于规范消费市场秩序,实现长远发展

近日,苏州互联网法庭审理了一起因测评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一测评博主未购买、体验带货博主的商品,却在测评视频中发表测评言论,声称“大网红卖货为什么如此没有底线”。视频中还包含了带货博主肖像,以及侮辱性语言等否定性评价。最终,法院判决认定侵权,要求两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月28日《法治日报》)

测评本是帮助消费者择优汰劣、维护权益。然而,因其门槛低、有利可图,“有心人”便发现了商机——测评博主和第三方测评机构日益增加,逐渐成为消费市场的“第三只手”。为了赚取流量、牟取利益,隐瞒真实测评数据,导致测评内容良莠不齐、鱼龙混杂,完全背离初衷。

于是,便出现两种极端情况——受雇于测评产品方,对产品进行虚假夸赞;受雇于测评产品方的竞争对手,对产品进行恶意诋毁。无论哪一种,都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

回归事件本身,或许测评博主并非故意为之,而是法律意识淡薄、专业能力欠缺,最终引发针对原告博主的负面评价。但是,其在未进行测评或亲身体验的情况下,就作出“垃圾东西”等负面评价,实在难逃蹭流量之嫌。

与此同时,也要明确,“没有底线”“害了多少人”等言论,缺乏事实依据,构成名誉权侵权;在测评视频中擅自使用带货博主肖像,侵犯了其肖像权。如此来看,被告方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根据法院的说法,原告博主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属于公众人物,所以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以及满足社会公众知情权方面,其相应人格权受到限制,具有较高的容忍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被随意抹黑、攻击。测评博主使用侮辱性言辞,对带货博主进行攻击,显然超出了一般范围。那么,带货博主依法维权,捍卫合法权益,自然是正确且有效的行为。

引导测评博主、第三方测评机构回归中立本位,强监管、强治理是必经之路。具体而言,要加强对相关测评方的监管与监督,也要引入消费者监督机制;平台需守土有责,尽好自身对入驻测评博主与机构的管理责任;被相关测评方恶意诋毁的企业,则要能积极维权,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消费者也应保持理性思考,审慎判断,不被片面之词所左右。

他律之外,测评行业亦要自律。要知道,测评博主、第三方测评机构的信誉,需要日积月累,若为了眼前利益而自败好感,实在得不偿失。无论做什么产品、提供什么服务,质量过关永远是第一位的。唯有以消费者为本,坚持客观、公正、真实,方能利于规范消费市场秩序,实现长远发展。(正观评论员 任思凝)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统筹:陈若松
编辑:韩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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