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快评:“别人家小区”为什么能给业主发红包

正观特约评论员 青峰
2021-02-10 14:31
经营小区是“技术活”,而财务公开则是不折不扣的“良心活”。

2月6日,西安市雁塔西路世纪经典小区的业主们每户领了一个1000元的大红包,这是小区业委会第一次发红包,业主们开心极了。拿着这份大红包,74岁的权女士十分高兴,“住了20多年了,第一次分红,我们终于当主人了,这种感觉太好了。”

据介绍,这个小区是1999年交付的,在过去的20多年间,小区物业管理长期混乱不堪,虽然物业几经易手,但服务质量却一路下滑,不仅楼宇内外脏乱差,甚至大楼消防曾“瘫痪”达10年之久。就种种过往来看,这个小区堪称不折不扣的“问题小区”。

在一般人的理解中,这样的小区物业不仅工作难做,多半也是注定要赔钱的。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小区成立业委会尝试物业自治管理之后,不到一年的时间,竟结余现金46万余元,每户业主也因此分到了1000元红包。

面对“别人家小区”的惊世蝶变,相信很多人都会感觉大吃一惊,同时不由自主想起一个同样的问题——自己所在的小区,经营状况到底怎么样?此次事件给人的启示是,小区经营不仅大有可为,而且潜力巨大,关键在于由谁来经营管理?

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小区内道路、电梯、墙面等公共设施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从理论上说,小区共有部分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收益,理应属于全体业主。但在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物业公司都只是单纯收取物业费,鲜有物业公司向业主派发红包。究其原因,经营小区是“技术活”,而财务公开则是不折不扣的“良心活”。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小区收益应当优先用于补充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如果专项维修资金有结余,也可以用于向业主分红等其他用途。其中的关键在于“如果专项维修资金有结余”。而现实问题是,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往往是物业公司向业主收钱的理由,很少看到有哪个小区物业表示这笔资金有结余。

由于缺乏透明的财务管理,不少小区的公共收益都是一笔“糊涂账”,业主既不知道收入了多少钱,也不知道这些钱到底花在了什么地方。无论小区有多少创收渠道,公共收益都能被物业公司轻描淡写的一句“入不敷出”化为乌有,甚至很容易被物业公司蚕食鲸吞。

近年来,向业主发红包的小区时有出现,这些小区不仅都有自己的业委会,而且无一例外建立了公开透明的财务制度。相比之下,后者无疑更为关键。对于业主来说,只要小区经营状况足够公开透明,即使真的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也是可以被理解和接受的。反之,如果没有公开透明的财务制度为支撑,小区经营状况依然是一笔“糊涂账”,即使偶然发一次“业主红包”,也难免会继续受到猜忌和质疑。

毋庸讳言,很多小区的管理仍然因业委会缺席而“大权旁落”,因为小区财务问题,有些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势同水火。看到“别人家小区”的成功经验,不妨积极推动小区管理中的业主自治,以此来维护自身的权利和收益。对于物业公司来说,同样有必要躬身自省——“半路出家”的业委会都可以把社区管理做得有声有色,自己有什么理由落在人后呢?退一步说,如果连分内之事都做不好,自己又有什么存在的必要?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编辑:梁冰
统筹:王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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