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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观快评:“不得在校内设置商超”,能否落实到位

正观评论员 任思凝
2023-12-20 16:16
相关部门要认真对待社会各界的建议,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和健康

12月19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校园商超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不得在校内设置校园商超,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校园商超实施售卖商品清单管理,不得超许可范围加工烤肠、冷饮、奶茶、豆浆等食品。(12月20日九派新闻)

每每与校园商超有关的话题,大多会引起人们关注。这是因为校园商超具有垄断性、独占性,其销售的产品关乎学生成长发育。然而,近年来,校园商超频频被曝出售卖“三无产品”、过期变质产品、具有不良诱导形式的产品等,让不少家长感到不安。

广东省教育厅发布的《意见》,无疑是针对校园商超乱象的一项积极举措,其要求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不得在校内设置校园商超,既可以降低垃圾食品对学生的诱惑,减少不安全食品给学生健康带来的危害,也有利于进一步优良学校学习环境,让学生更多地将注意力集中在学习上。

值得注意的是,考虑到学校的类型不同,《意见》有针对性地将寄宿制学校与非寄宿制学校进行区分——非寄宿制学校的学生每日走读,若有物质需求,可以从家里或者校外超市得到满足,不在校内设置商超,并不会对他们造成太大影响;对于寄宿制学校而言,校园商超所提供的生活用品、学习用品及健康食品,足以保障学生日常的学习生活及成长需求。

本质上,校园是学生读书学习的地方,将具有商业性质的超市开设在校内,会在一定程度上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之所以允许寄宿制学校开设校园商超,是因为学生在校期间不允许外出,对于他们生活物品、学习用品的缺失,校园商超能够及时提供相应物资。此外,校园商超不允许售卖加工烤肠、奶茶等食品也是合理的,有食堂为学生提供充足、营养的餐食,他们的健康自然有所保障。

然而,《意见》还有一些值得探究的地方——其要求非寄宿制学校的商超逐步退出,那么“逐步”究竟有没有时间限制?又该以何种方式,让校园商超退场?与此同时,尽管《意见》明确要求寄宿制学校,实施售卖商品清单管理,但在实际操作中,如何确保这些规定得到严格执行?

这就要求,在实际监管中,针对非寄宿制的商超,有关部门要及时跟进,确保它们能够逐步退出;针对寄宿制学校的商超,要在商品价格、食品安全和健康水平上把好关。与此同时,学校也要大力提升食堂服务质量,努力为学生提供营养可口、丰富多样的餐食,让学生的合理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只有这样,才能让“不得在校内设置商超”落实到位。

总而言之,《意见》为各级各类的校园商超提供了借鉴和指导方向,相关部门要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建议,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和健康,让他们用得放心,吃得安心。也期待今后能有更多积极、有益的尝试,以创造一个健康、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正观评论员 任思凝)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统筹:陈若松
编辑:周也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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