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新闻|郑州报业集团主办

居中 守正 观天下

正观视评:女子转卖父母生前的处方药被判贩毒罪,值得同情吗?

正观评论员 周也琪
2023-11-07 17:58
不知法,当然不免责,却也往往让人遗憾叹息

▲点击观看视频

据澎湃新闻报道,广州女子廖华因在微信群里转售260元的两种镇痛处方药,被法院判处贩卖毒品罪,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和追缴犯罪所得。廖华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目前,该案二审尚未宣判。

正观视评:

贩毒罪,确实是一个普通百姓难以承受的罪名。父亲因病去世留下很多药,没办法处理,选择转卖出去,却落得贩毒罪,让我们不禁为当事人感到不值。但话说回来,法院判决也是依法、合理的。

当事人有没有罪,法院最终自有定论。对我们普通人来说,这起案件有两个点值得深思:

首先,最根本的问题就是药品的回收处理。廖华之所以转卖药品,就是因为药品没过期,但又没有用,医院又不回收,所以就只能放过期扔掉或者转让。

近年来,对于过期药品的回收处理,已经得到了重视,并且有了一定的回收机制。但是对未过期的药品,显然更有必要规范其回收处理,一是避免浪费,二是也避免一些国家规定管制的药品被人们无意地转让,导致与毒品交易有所牵连。这起案件就是一个教训,类似情况应该得到规避。

其次,缺乏法律意识和常识也是导致当事人触犯法律的重要原因。

她将药品卖给了一个吸毒人员,不管她究竟知不知情,无疑都助长了毒品的蔓延。购买药品的董某祥事后主动举报廖华,不乏有“钓鱼”之嫌。但细想一下,如果不是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又怎能被人钻了空子。

在当下的社会,因为不知法而违法犯罪的案例比比皆是。不知法,当然不免责,却也往往让人遗憾叹息。我们一方面寄希望于制度漏洞的补齐完善,另一方面,也有必要多一些普法、知法,这才是保护自己最有力的武器。您说呢?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统筹:陈若松
编辑:左海涛
版权声明

本稿件为独家原创,版权为郑州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正观新闻)所有,转载或者引用请注明来源及作者,如有违反,依法保留追究权。

最新评论
打开APP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微信扫一扫
在手机上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