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1+1:一句“草包”被跨市行拘,执法机关不是私人“打手”
近日,“女子骂社区支书草包被拘”一事引发广泛关注。
对此,毕节警方于1月26日晚发布通报,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涉案派出所所长及办案民警被停职调查。当地纪委监委成立调查组,调查是否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等违法违纪问题。
对此,不少人都很困惑:为何群众一句“草包书记”的批评,能让毕节市一个公安局跑到贵阳跨市抓人?个别基层公安机关是否已沦为“权力家丁”、私人“打手”?

人民日报:滥用权力迟早翻车
平心而论,把他人说成“草包”,言语上确有偏激,容易激化矛盾。然而,为此引致“捉拿归案”,显然是有些干部失态了、相关权力失重了。无论是社区管理还是行政处罚,凡事都要依法依规,倘若放任权力滥用,突破法治底线,迟早都要翻车。此事给人们以警醒,那就是权力姓“公”,从来不是谁的“私器”。群众声音是改进工作的推动力,不能拒绝聆听,而要用心回应。只有抱着闻过则喜,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多替群众着想、多听群众意见,少耍官威、少弄权力,才能不惧批评、不怕揭短。
新华社:不得人心,很不可取
有问题,才会有意见;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难免引发吐槽。面对群众抱怨甚至是尖锐批评,不是处理问题,而是处理提出问题的人,如此做法不得人心,很不可取。群众的呼声就是改进工作的方向,用心用情用力破解百姓“急难愁盼”, 何愁不能赢得群众点赞?
中纪委网站:权力不容滥用
能否将“微信群聊中称‘草包支书’”定义为公然侮辱,在这一关键问题上,毕节警方显然欠缺妥善考量,而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也直接关系到后续跨市抓人、拘留等行为。支书刘某的前夫赵某系毕节市七星关分局民警。这里面是否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等违纪违法问题,也需要深入调查。不论调查结果如何,身为执法部门,就应该带头守法、秉公执法,决不能在调查处理中掺杂个人私情,更不能因滥用权力侵犯群众的合法权益。
光明日报:有违权力谦抑之道
“草包”肯定是对被称谓人的一种精神伤害。但是,如果将这样几乎随口而出的不当言辞归入公安机关管辖的范围,那么,公安机关将不胜其力、难以应付。公安机关既是国家强制力的象征,也是国家强制力的行使者。现代法治原则之下,国家公权力,特别是国家强制力,对公民个人、对公民个人间产生的民事关系或者轻微人身冲突,都应保持谦抑之态。谦抑之态,不是示弱的表现,更非无力的外露,而恰是保持威慑,融洽国家与公民、公民与公民之间关系的必要之举。
央视网:“草包支书”案牵出一批“草包”
社区支书“开不开业主大会,怎么开是业委会的事”的霸道答复,不仅暴露自身工作能力不足的短板,也凸显了其盛气凌人的蛮横作风。“草包”一词在词典中的释义相对温和,为“没有学识本领的人”,用在这名支书身上恰如其分。作为领导干部,本不应该因为群众的一句“骂声”就恼羞成怒,而当地警方以此为由“跨市拘捕”,这种明显违法之举又是如何通过相关领导审批并执行的?其背后的问题令人细思恐极,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件“草包支书”案牵出了一批“草包”!“草包支书”案再次给广大党员干部提了个醒:权力来源于人民,有权不可任性,“耍官威”一定会栽跟头。
新华每日电讯:如何对待群众之骂,检验“公仆”真假
先有不按规矩办事,后有群众骂声。一句“草包书记”,是群众不满情绪的直率表达,领导干部应该有一笑置之的雅量,如果群众批评得有理,就闻过则喜;如果批评得没理,耐心解释清楚就行。无论如何,因为群众一句骂,就恼羞成怒、跨市抓捕,是不折不扣的权力任性。“官威”耍不得,是真公仆还是假公仆,群众的眼睛亮着呢。真正作风扎实、心怀人民的领导干部,根本无惧百姓的骂声。努力弄清楚百姓为什么骂,尽量把骂声背后的问题解决,才是对待骂声该有的胸襟。
正观新闻:不能一铐了之也别一撤了之
警察依法办案,依的这个法,应该是国家之法,而不是私人之法;应该是公意之法,而不是私意之法;应该是法律之法,而不是老婆之法(当然前面要加个前字),更不是同事之法。警察手中的枪杆子,应该是对付坏人的,而不该是吓唬好人的。如果把提意见的人当成刺儿头,把懂法的人当成刁民,把敢说的人当成敌人,这是一种陈旧腐朽的思想认知。哪怕是难听的话,听着委屈,作为一个官员,也应该多一些理解和包容。 如果不对此事严肃处理,从一开始的“一铐了之”,到后来的“一撤了之”,那么类似的粗暴就不会杜绝。
红星新闻:允许群众给差评,才能真正杜绝 “草包支书”
吐槽社区干部,面临行拘之祸,这已然超出普通公众的日常认知。骂人肯定不对,但是,正常监督与言论侮辱,还是有比较清晰的界限。要不然,群众的监督权、表达权,将事实上处于无法行使的状态。动辄上升到侮辱诽谤的违法层面,社区居民还有差评权吗?这样的官僚作风,损坏的不仅是自身形象,还有其所代表的基层政府形象。对于社区支书的工作,群众应该有给差评的权利,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就要保障群众的差评权。
新京报:干部该有包容“差评”的雅量
社区支书刘某面对“差评”的过度反应与当地警方的权力越位,都失去了权力应有的节制。而今,当地的纠错举动也不乏警示意义:干部该有包容“差评”的雅量,不必反应过度;执法者也该保持起码的权力谦抑,别失去了起码的执法力度分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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