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观快评:火车“站票坐价”,不符合市场定价规律
为什么无座和二等座同价?9月3日,有关铁路票价的话题受到广泛关注。12306客服称将对该问题进行记录,更是让话题热度冲高。(9月4日澎湃新闻)
不管路程有多远,站票价格都与坐票无异,那么为何持坐票的乘客,可以舒服坐在固定座位,但持站票的乘客,全程只能站着坐火车,有时甚至只能被挤到厕所门口?这样的定价公平吗?
实际上,舆论对于“站票坐票一个价”的质疑由来已久,铁路部门也曾屡次回应。总结起来,实行“站票坐价”主要出于两方面考虑:
其一,防止公共秩序被占便宜的人扰乱。如果实行差别定价,就会有人图便宜,在能买到坐票的情况下也买站票,进一步出现座位过剩。如此发展,会出现买了站票,也可享受座位的情况,这就出现另一种不公平。
其二,两者运营成本一致,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2014年,时任铁路总公司副总经理胡亚东表示,铁路部门发售无座车票,也是让更多旅客能够回家采取的一种方式,旅客可以自愿选择购买。但不管是有座还是无座,铁路部门付出的运力成本是一样的。
简单来说,因为害怕被少数人占便宜,同时方便管理,就将所有站票价格定成与坐票一致。在铁路部门看来,只有这样,才能彰显公平。不过,这样的逻辑实际上是漏洞百出。
首先,仅从“运力成本”相同就认为两种票价应该相同,是自相矛盾的说法。高铁上有商务座、一等座、二等座之分,普通铁路有软卧、硬卧、硬座之分,相同距离内,它们之间不同的差额定价就是考虑了车厢环境。为何到了“站票”和“坐票”这里,铁路部门就想不明白了?
其次,购买站票的消费者,是出于自愿的吗?想必只要有坐票,谁也不会去买站票。大多数时候,现实情况恐怕是,在坐票售罄之后,消费者只能无奈地选择付出相同金额而服务打折的站票,不得不接受有失公平的报价。在节假日等供求不平衡的情况下,这其实是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对消费者公平选择权的侵犯。
固然,一旦对站票进行打折售卖,难免会有人故意购买打折票,对此,铁路部门完全可以通过限制无座票数量配额的方式进行限制,同时,也可以限制折扣力度,避免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
铁路交通具有公共属性,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下,让更多游客能够到达目的地,这是铁路系统的职责。但以此为由,对有迫切出行需要的乘客实行高额收费,实在是不应该。此外,管理爱占便宜的“霸座者”,并没有想象中的难。
以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德国铁路对“有固定座位”与“无固定座位”实行差别定价。在实行过程中,每个座位上方的屏幕,都会显示预定座位乘客的出发站与到达站,同时,也默认购买无座票的乘客,在座位空闲时段落座休息。在两种坐席的使用方式形成社会共识后,并不存在“霸座”现象。
目前,我国部分高铁列车的车厢上方座位号旁边也配备有类似的三色指示灯:绿灯亮表示此座席未售,无座乘客可以使用;红灯亮表示此座席已售,无座乘客不可使用;而黄灯亮表示该座席在当前站至下一区间未售,但中间区段已售,无座乘客可在本区间使用。在监督和引导下,这些配套措施可以保障购买坐票乘客的权益。
总之,在消费者公平消费意识愈发强烈的今天,继续实行与服务不匹配的定价方案,实在是不合时宜,铁路“站票坐价”的老规矩该改改了。在保证车厢秩序的前提下,允许乘客“占小便宜”,又有何不可呢?(正观评论员 杨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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