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快评:复印店出售虚假核酸报告,罚卖家也别放过买家

1月20日,山西大同公安微信公号发布了一则贩卖虚假核酸报告的警情通报,通报称,大同市某村一复印店老板魏某岗,通过以修改名字及身份证的方式出具核酸检查报告11份,从中获利200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魏某岗作出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为了200元的蝇头小利出售虚假核酸报告,真是令人震惊,这样的行为实在荒唐又可恨。而对于公安机关的处罚,网友们一致拍手称快,甚至还有不少人认为警方的处罚太轻,可见公众对于类似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但更有必要追问的是,这11份伪造的核酸报告究竟流向了何处?这11个人又是出于何种原因和目的去购买的虚假核酸报告?要知道,按照早先的形势,低风险地区人员流动并没有强制要求核酸检测报告,那这11个人是否是从中高风险地区回来的?
根据《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相关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如果这11个人是因为防控要求必须进行核酸检测,那这种购买虚假核酸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也必须追究相关责任。
一张小小的核酸检测报告干系重大,无论再如何小心谨慎对待都不为过。同样,伪造、篡改核酸检测报告的行为再怎么依法严惩也不为过。
核酸检测报告不是可有可无的存在,而是公共安全的一道重要屏障,因为它更为直接地传达你的健康状况,结果为“阴”的核酸报告往往意味着畅通无阻。而一张伪造的核酸检测报告,不仅是对自身健康的不负责,更潜藏着巨大的公共安全风险。一旦实际状况为“阳”,所带来的社会风险和防控成本都难以用数字衡量。
而这样的情况也有先例。就在1月14日,某第三方检测机构在样本尚未检测完成时,谎报检测结果全部为阴,两天后又发现有阳性样本,给邢台市隆尧县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公共安全也面临巨大威胁。
如今,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多地爆发局部聚集性疫情。1月20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明确指出,返乡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这种形势下,如何防范虚假核酸报告,如何确保每一份检测结果真实有效,已不啻为一场“大考”。因此,对于类似出售虚假核酸检测报告的行为,必须对涉事双方都依法严惩,用法律的刚性重申疫情防控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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