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在督办 | 诚工店、永和铂爵店都关门,“中健健身”跑路伤透会员的心!

春节刚过,结束假期返岗开工的同时,健身和减肥也被广大市民提上日程,可郑东新区的一些健身爱好者却发现,自己办卡的“中健健身”关门了,不但无处继续锻炼,也找不到处理退费的人,辗转多个部门也未收获令人安心的消息。
“两家都关了门,群里的会员快200人了,大家都在找健身房的负责人。我们交了那么多的会员费,卡都没开他们就‘跑路’,这种事太应该管管了。”1月30日,多位市民通过正观新闻“郑在办”媒体助政服务平台求助,希望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对健身房跑路行为进行监管。

健身房关门
学员扎堆接龙维权
中健健身诚工大厦店关门已有一个半月时间,该店200余名会员通过微信群聚在了一起,他们既倾诉心中的不满,也商讨维护自己权益的途径,群里还有部分“讨薪”的健身房员工。
董女士在中健健身诚工大厦店办了健身卡,并购买了价值72000元的课程,期间虽因教练离职等原因中断使用,但剩余的90多节课程价值近4万元,希望“郑在办”和相关职能部门能够帮助消费者维护权益。
“中体倍力和名门汇健身跑路,都让我碰上了,没想到这家店也跑了!”李先生已经经历过健身房跑路的事情,这个春节再次遇到了这种糟心事,他称自己的商务卡和六年的双人卡都没开,还有30多节私教课没有使用,各种费用加一起价值近2万元。
马女士是去年夏季该店“大促”时办理的会员卡,“两年卡,金额3584元,包括健身和游泳,送一节私教课,合同是从这个月开始到2025年1月”,听说健身房关门跑路,她当即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寻求帮助。
网友“Donna”则在“郑在办”平台留言:“我是中健健身的会员,办了张五年的健身卡,刚刚使用一年,现在中健健身不干了,怎么办?”
“有很多会员可能还不知道跑路,现在正在陆续往群里加,接龙的金额已经有100万元。”记者从一名求助人处了解到,100多名会员在微信群内参与接龙,部分健身卡尚未使用已面临作废的结局。
门店器械被瓜分搬走“止损”
1月30日上午,记者来到十里铺街上的诚工大厦,大厦北侧的中健健身大门紧闭,内侧张贴日期为2022年12月15日的《通知》中称,“于12月16日起门店暂停营业!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据大厦保安人员透漏,“健身房还欠着房租,有二十多万了”。

金水东路永和铂爵国际酒店四层,中健健身门店同样大门紧闭,透过玻璃窗可以看到内部健身器材仍在,落款为“永和铂爵国际酒店”的《温馨提示》中称,“健身中心近期正在进行升级改造,营业时间待定”。一层大厅服务人员表示,没听说过健身房跑路,只是不清楚何时恢复营业。

“本想给孩子报个游泳班,锻炼增强体质,谁知道春节后健身房关门了。”会员张先生说,中健健身诚工大厦店不仅仅是关门跑路,群内网友发布的视频中,多人在商量搬走器材“止损”,并称“货拉拉”都来了。不但健身器械被搬走,员工私人物品也被拿了,给部分人员造成3000到10000多元的物品损失。
记者随后拨打两家门店电话均无人接听,通过企业查询软件发现,“山东中健健身发展有限公司郑州郑东新区十里铺街分公司”和“山东中健健身发展有限公司郑州金水东路分公司”的负责人均为孙某莉,其关联90家企业,周边风险160条多与母公司有关,而母公司山东中健健身发展有限公司自身风险显示为267条。

这家公司去年底已掀起“闭店潮”
中健健身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总部位于山东省济南市。2022年上半年,该公司主要投资公司山东新乐康投资有限公司频繁发生人员变更,部分媒体在报道这家公司的经营状况时多次使用了“董事长失联”等表述。
2022年6月30日,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则消费警示提到,近期接到了多个有关山东中健健身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崂山国信体育馆店的投诉,其中存在合同纠纷、退课退费纠纷以及不积极协商处理、拖延、拒绝处理消费纠纷等等。

2022年下半年,青岛、西安、北京、杭州等城市的中健健身门店出现拖欠工资及关门跑路的情况,就连济南的总部也发不出工资,至年底更是出现了“闭店潮”。本月,西安对一名网友反映的“中健健身文景广场店跑路,会员费无处索赔”事宜进行转办,市场监管局核实回复“通过登记地址无法联系,已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进行信用惩戒,建议投诉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在抖音软件上,中健健身官方账号显示其拥有线下门店71家,2023年元旦该账号曾发布三条新年祝福类短视频,此后再无内容更新,记者拨打该企业联系电话及通过私信留言均未获回应,随后通过微信公众号联系该公司也无人回复。

律师
先查信用和经营状况再办卡
1月30日下午,多名会员向“郑在办”反馈:已有多人拨打110报警,并通过12315热线反映健身房跑路情况,希望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对相关人员的跑路行为进行限制,尽快帮大家挽回损失。
河南信心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孝兰认为,健身房跑路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建议消费者拨打12315向消协投诉,而健身房与会员之间是一种民事合同关系,健身房“跑路”的行为是一种合同违约行为。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及‘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她认为,目前健身房停业,会员到健身房健身的合同目的和接受私教授课的合同目的均已无法实现,故会员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同时健身房应当返还会员尚未消费的费用。
赵律师同时表示,如果健身房在招募会员、贩售私教课程时已经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经营异常,仍然公然招募会员、收受大量钱款,然后以“跑路”的方式非法占有会员的钱财,则有可能触犯刑法,涉嫌诈骗,经司法机关查证属实后,相关人员将受到刑事处罚。
她提醒大家,办理健身卡等会员卡时,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企查查等系统查询相关公司的经营状况,是否存在大量涉诉案件等基本信息,避免被经营异常的公司骗走钱财,支付款项时留心收款的银行账户与签署合同、开具收据的主体是否一致,并妥善保管所签订的合同、商家开具的收款收据、发票、其他付款凭证,以及记录相关公司跑路及协商过程的照片、视频,以便将来维权之需。
郑在办提醒:
如果您或亲朋也遇到过“店面跑路不退钱”的情况,请在评论区留言,我们将统一汇总整理,协调记者和相关部门采访跟进、共同关注,竭力维护咱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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