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虽美危险多!市民发现私售、运输、储藏烟花爆竹可举报
随着2023年春节的临近,很多市民都在关心“今年能否燃放烟花爆竹”,办办在后台也收到很多粉丝的留言,询问今年郑州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
其实,对于这一问题,官方已经给出了答案。2016年1月1日,郑州市人民政府颁布《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的区域内和新郑市、新密市、登封市、荥阳市、巩义市、中牟县、上街区全域内,禁止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不仅仅是郑州,放眼全国各地,已有700多个城市颁布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条例。

近期,办办在后台还接到很多粉丝的求助,称所在小区或自己朋友圈中看到有人私自售卖烟花爆竹,非常担心自己小区内有人大量储存烟花爆竹,会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

对此,办办想对大家说,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即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许可的单位或个人销售此类物品、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郑州市政府自11月28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后,便召开会议安排相关落实工作,于12月6日启动了为期4个月的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其中明确突出抓好“两客一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行业专项治理,做到查处一批、立案一批、整治一批。
目前,郑州的政策仍是禁止燃放鞭炮烟花,为了减少安全隐患和保护我们的环境,郑在办希望大家都能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如发现身边存在私自销售、运输、储藏烟花爆竹的现象,可与郑在办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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