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1+1:“阳”后居家能不能算病假
近日有网友表示,有企业要求感染新冠病毒的员工居家按病假算薪酬。对此,多位律师和专家表示,法律没有规定企业可以强制员工休病假。
按照人社部和《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擅自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国务院的最新规定,新冠肺炎患者如果自己选择居家隔离,企业应当向员工发放正常工资。如果员工选择居家隔离以后,因病情严重需转到医院治疗,那么在医院治疗过程当中就要按照医疗期来计算,发放病假工资。
光明日报:别轻易给薪酬“打折”
从社会层面看,按正常标准支付员工报酬,不仅是法律要求,也在“主动优化而非被动防疫”阶段具有现实意义。根据“疫情防控新十条”,部分企业和场所可由属地自行确定防控措施,“允许轻症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自行居家隔离”,但社会面仍然存在对正常上班有感染风险的担忧。设想一下,如果无症状感染者为了不影响薪资而坚持上班,企业是否也将自身和其他员工置于风险之中了?因而,保障阳性员工的正常工资收入,不仅关乎到劳动者个体的基本权益,也是在社会面为科学精准防疫提供保障。在经过充分的论证和形成普遍的科学共识前,不妨以解决眼下的问题作为抓手,不断补充相关规定。比如,企业支付员工感染期间正常薪资为多少天?天数是否有科学依据作为支撑?阳性员工什么时间、什么情况下可以被视为康复并达到返岗条件?是否有其他社会资源参与保障感染者收入?这些其实都是在向正常生活奔赴过程中需要完善的细节。
东方网:企业应当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
按照现行劳动法规,并没有对用人单位强制员工休病假作出明确的规定。根据人社部《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我国《传染病防治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因此,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向“阳过”居家隔离的员工支付正常的工资,属于法定的义务。而企业强制“阳过”的员工休病假,以达到少支付工资的目的,则变相对员工构成了劳动侵权的事实。疫情防控进入关键的攻坚期。这场防控攻坚战,也是一面“照妖镜”,凸显了一些企业的“小”。企业千万莫在员工“阳过”的伤口上撒盐,要杜绝类似违法行为,真正关心和爱护员工,依法保护好员工的合法权益。
北京青年报:需要优化版标准答案
我国的疫情防控措施按照“小步走不停步”的节奏正处在不断优化之中,疫情防控背景、防控措施以及相关的防控关系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一些企业要求感染新冠病毒的员工居家按病假算薪酬,也提出了在疫情防控新形势新任务面前如何处理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新问题,值得深入讨论和思考。今后,人社等部门应顺应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新任务,跟随国家对疫情防控措施的优化调整步伐,加强对相关劳动关系、劳动问题、劳动争议的关注和研究,在动态变化过程中找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契合点,对既有的政策进行逐步调整,针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算不算病假”等问题,给出优化版标准答案,以凝聚社会共识,给用人单位劳动管理、劳动者维权提供精准指南。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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