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快评:"针对你让你终身难忘"的导游不该成云南特色
12月23日,有网友爆料,云南昆明一名导游在旅游大巴车上讲解行程时,威胁游客人身安全。导游称,我脾气不好,不要让我针对你,针对你会让你终身难忘。该网友表示,当时车上一车姑娘,没人敢反抗。
“我脾气不好,不要让我针对你,针对你会让你终身难忘”“我现在讲行程你不听,行程当中有任何问题,你不要来找我”……这哪里是导游在服务啊,这分明是领导在训话嘛。一车姑娘,因为人生地不熟,又怕出危险,没人敢吱声。可好不容易出去旅个游,这不花钱买罪受吗?旅程才开始就这样,像是上了贼船,一路让你买买买,能不买吗?敢不买吗?
众所周知,今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旅游业损失惨重,为了挽回损失,下半年都在撸起袖子加油干。只不过,加油干的方式各有不同,有的在提高服务水平,有的在推出创新产品,有的则在琢磨香肠卖15元一根,有的规定租服装不允许自拍……相比之下,“不要让我针对你”似乎更狠一点,已经是赤裸裸的人身威胁了。
近年来,各种旅游乱象我们见过很多,以云南为例,最大“特色”似乎就是恶导游、坏导游特别多。谩骂游客、中途加价、强制购物、殴打游客等现象,多到数都数不过来。有骂游客购物太少“道德良心在哪里”的,有骂游客不买东西“臭不要脸”的,还有让游客滚蛋“永远不要来香格里拉”的……一次又一次,每次被曝光后都是“严肃处理”,可“特色”依旧。
《旅游法》规定,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
由此不难发现,其中并没有不得谩骂、威胁游客之类的规定。因为这是服务业的常识,导游谩骂、威胁游客,大概已然超出了立法者当初的想象。
某些导游之所以这么离谱,除了自身素质不高,主要还是因为经济利益驱动。没能从游客身上赚到更多的钱,所以感觉很不爽,觉得没必要认真服务。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早已被法律所禁止。但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依然大量存在。导游不像是个服务员,更像是个商人,而且做的是一锤子买卖,不在乎回头客,故而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要提高导游服务质量,首先要对服务质量低劣的导游,实行更严厉的处罚。同样都是导游,为什么某些地方导游管理总是特别混乱?显然与地方执法力度有关。
如果只要事情不闹大,或者只要媒体不曝光,就不去处理,某些导游当然就会有恃无恐。从这个意义上讲,恶导游、坏导游都是被地方监管给惯出来的。无关痛痒的事后“严肃处理”,根本起不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要提高导游服务质量,还得管住旅行社这个关键环节。《旅游法》规定,导游和领队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必须接受旅行社委派,不得私自承揽导游和领队业务。因此,看似导游的个人行为,实则职务行为,导游服务质量低劣,就是旅行社服务质量低劣。消费者是和旅行社签合同,服务低劣已涉嫌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行社应对消费者退一赔三。监管部门更应严格执法,对劣迹导游实行职业禁入,对劣迹旅行社进行行业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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