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视评:帮带货熟食被职业打假,二审胜诉为何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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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据燕赵农村报报道,近日,河北邯郸女子侯翠收到胜诉终审判决书,此前她因帮村民带货被职业打假人辛某索赔。2021年12月18日,辛某请侯翠帮忙购买熟肉食,并付3300元定金,以收到“三无产品”为由向12315投诉,后提起诉讼,要求涉事肉食店“十倍赔偿”,一审判决辛某胜诉。
侯翠不服提起上诉,9月27日,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为涉事熟食店售给辛某的熟食是散装食品,不是预包装食品,购买前已就生产日期等沟通。辛某作为职业打假人,在诉讼过程中不如实陈述,这种具有明显恶意的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负面评价,判决其败诉。
正观视评:
职业打假人败诉了!这一判决结果收获了广大网友的好评,除了因为案件本身的是非曲直外,还在于社会对存在明显恶意的职业打假行为本就不待见。近些年来,我们见到太多职业打假人,以获利为目的知假买假,而且还把目标瞄向了农民自制的食用农产品。这样的打假行为不仅背离了打假的初衷,也对一些农民和小商户造成了伤害。如今终审判决辛某败诉,可谓是给了这类职业打假人当头一棒,既于法有据,也理所应当。
不过,对于职业打假人的知假买假行为,我们也不必喊打喊杀,一棒子打死,仍然要正反两面看待。我们为终审判决叫好,不是反对打假或者职业打假本身,而是反对那些带有明显恶意、破坏市场环境的职业打假行为。这一点一定要明确。
此外,虽然辛某终审败诉,但不代表这类职业打假就会销声匿迹,应该看到,此类事件之所以层出不穷,关键在于法律上有空子可钻。对于农民自制的食用农产品,究竟是算作散装食品,还是预包装食品,是存在一定争议的,本案中,二审之所以改判,一个关键点就是认定涉事熟食店售给辛某的熟食是散装食品。但这样的认定能否产生普遍意义,仍要打问号。所以,有必要从法律层面细化和完善,治理此类打假乱象。 当然,经营者也要学法懂法,不给职业打假人钻空子的机会,如此才能让打假回归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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