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快评:司机救人闯红灯家属拒作证,岂能如此让人寒心

正观特约评论员 史钧
2020-12-14 15:24
说出“你闯红灯跟我没关系”的婴儿家属,下次遇到危难时,别人也来一句,你的事跟我没有关系,他又会不会后悔自己今天的冷漠拒绝?

据媒体12月14日报道,广东东莞的网约车司机艾先生接到一张订单,乘客为一家三口带着一个婴儿,上车不久婴儿突发疾病失去知觉。艾先生一看事情紧急,连闯三个红灯将孩子送医,为此他面临被扣 18 分,以及 600 元的罚款。交警表示需提供相关证明其事出有因,但婴儿家属却拒绝作证,说我给你做不了证明,你闯红灯跟我没关系,这让艾先生心寒不已。 

如果按照处罚规定,闯了三个红灯要扣18分,艾先生将要重新考取驾照,作为一名网约车司机,这个处罚对艾先生影响很大。所幸,交警通过调取公共监控视频和医院的记录,发现确实有这事,目前警方正在核查事件的详细情况,如果艾师傅确实是因为救人而违章的话,可以免除处罚。 

按惯常逻辑,这件事的结局理应是这样的——司机为救人连闯红灯,婴儿得救后家属感激万分并为司机作证,交警依法对司机免除处罚,各方皆大欢喜。本应正能量满满的好人好事,却因婴儿家属的拒绝作证,让这个演进过程戛然而止,再由一句“你闯红灯跟我没关系”,让凉薄之意像当下的寒冬天气一样扑面而来,寒彻人心。网约车司机之所以闯红灯,完全是为了赶时间送其孩子到医院,怎么可能跟他“没有关系”?

为救人送医而连闯红灯之举,虽然不值得提倡,但是情急之下的救人义举,理应得到善意的回馈,哪怕是一句感谢、一份证明,这也是一种“激励”,否则,类似的举动将会越来越少。 

广州花都一位女司机路遇车祸挺身救人,连闯红灯交警免罚;台州一名公交司机为救人连闯红灯,不仅免于处罚,还获得公司奖励;赤峰一名司机救人闯红灯之后,交警沟通核实情况后免于处罚……随手搜索一下,类似的新闻网上俯拾皆是。这些意外事件的结果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对于因救人而情急之下闯了红灯的司机,免除处罚。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1条中列举了9种行为,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已经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并经核实后应当予以消除。除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等8种外,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也应当予以消除。也就是说,像艾先生这种行为,在获得相关证明后免除处罚,本身就是法律框架内的“司法救济”之举,完全有法可依,并不是“法外开恩”。 

于法有据,并不意味着于情无碍。或许婴儿家属有什么难言之隐,又或许每个人对于人情冷暖各有理解,虽然婴儿家属没有为司机作证的法律义务,但显而易见,这是一份义不容辞甚至是应该主动作为的道德义务。法律之外,尚有公序良俗、道德人情,人家冒着处罚的危险连闯红灯救你的孩子,你却不愿意做个证明救救人家的驾照,还撂出“你闯红灯跟我没关系”的冷血之语,两相比较,让人大跌眼镜。 

举凡好人好事、社会善举、见义勇为,固然是出于急公好义者的本能,但于社会层面而言,也受社会环境、舆论氛围和道德人情等的左右,受社会“激励”的影响。彭宇案之后,多少人心里暗自嘀咕,遇到老人倒地,我还扶不扶?即便本次事件中艾先生最后被交警免除处罚,但婴儿家属的冰冷拒绝,会不会就此遏止他心中的古道热肠?这无疑是一种“负面激励”,只会适得其反。而救人后得到的一句感谢,一份证明,一句肯定和表扬,则可以发挥“正向激励”的作用,让助人为乐、救人危难成为一种普遍的选择。 

司机艾先生说,虽然他无法理解患者家属的态度,但是并不后悔这么做。但是其他人,目睹了这一起“好人没好报”的事件之后,会不会在内心种下一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种子?说出“你闯红灯跟我没关系”的婴儿家属,下次遇到危难时,别人也来一句,你的事跟我没有关系,他又会不会后悔自己今天的冷漠拒绝?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编辑:梁冰
统筹:王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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