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1+1:农民权益不可欺
近日,有网友在网络上发布了一段视频,视频内容为西安鑫龙门农林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土地流转费,一老人前来要求结算,却遭到现场众人哄堂大笑。老人情绪激动,手抖不停。视频经媒体报道、网络传播后,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很快登上热搜。
8月30日,事发地陕西西安蓝田县委宣传部通报回应此事,称老人是作为代表前去询问土地流转费用事宜,未在鑫龙门公司务工,不存在拖欠老人工资的情况,但有拖欠其他员工工资的情况。涉事公司人员已向老人道歉,并与被拖欠款群众达成协议,将在指定期限内兑付土地流转费欠款。在蓝田县劳动监察部门的介入下,针对拖欠员工工资一事,公司也已与员工双方达成一致,9月2日前将拖欠工资予以全部发放。

人民网:群嘲颤抖的老人令人发指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根本落脚点是保障农民的合法土地收益。支持企业依法从农民手中流转土地,加快农业种植的规模化、专业化、机械化,必须以不损害农民合法权益为基本前提。西安鑫龙门农林科技有限公司拖欠群众土地流转费已涉嫌违法,面对上门维权老人一阵群嘲哄笑,把老人气得瑟瑟发抖更是态度嚣张、性质恶劣、令人发指。在“群嘲老人事件”短视频中,我们看到的是老人衣服上沾满的泥土,是老人提着布袋子气得不住颤抖的手,面对这个“我们爷爷一般的老人”求告无门的窘迫,谁能不倍感心酸?与老人站着发抖相对的是一群企业人员在气定神闲地喝着茶,并发出狂妄的笑声。请问靠土地生活的老人讨要应得的流转费有什么可笑的?假如站在他们面前的是他们自己的爷爷,他们还会这样翘着腿、喝着茶、说着风凉话、进行嘲笑吗?
光明网:群嘲农民的“底气”何来
在现实的土地流转中,于法理来说,村集体作为农村土地所有权代理人的身份存在;于具体操作来说,参与土地流转的企业要想在乡土社会生存和发展,离不开村集体的支持和配合。这种现实安排,事实上削弱了农民对接外部资源的机会,村集体以及作为代理者的村干部则成为强势的掌控资源的一方。利益关联等因素让介入其中的市场主体与村集体形成较为巩固的联盟。在长期的排斥或弱化下,拥有承包权的农民却成了最没有话语权的一方。如此也就不难理解,为何视频中身为债权人的农民那么憋屈,而身为债务人的经营公司却那么硬气。值得追问的是,在这一事件中,作为代理人和协调人的村集体去哪里了?在此之前,有否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农民的应享权益?拿什么来约束并制衡这种土地经营收益的共享机制?
中国青年报:监管要走在热搜前面
想要减少土地流转纠纷,需要作出周密细致的制度安排。土地流转过程中,经营主体如果陷入经济困难,就会影响其正常支付流转费。针对村民缺乏协商话语权、维权能力不足等问题,各地要加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体系建设,在纠纷出现后,帮助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有关机构出面调解。对进入法院的纠纷,司法机关也应在农村加强普法教育,视情况简化庭审程序,加大巡回办案力度,打通司法便民的“最后一公里”,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值得当地思考的还有,为何这起事件在被曝光后才得以推进解决,从完善基层治理和全链条监管、避免矛盾激化等角度出发,主动履职、积极作为,才是更负责任的表现。
大众网:是否普遍存应该查一查
从被群嘲到被请求原谅,从感到被拖欠的钱可能要不出来的无助与气愤,到对方与自己签订还款协议,事情的发展与变化,一定超出了视频中那位老人和他所代表的众多农民群众的预想。农民权益不可欺,这就是网络的力量,让正义不缺席,让弱者不受欺。作为旁观者以及网友中的一员,真心为要回自己钱的农民群众感到高兴。签订还款协议只是第一步,鑫龙门公司后续是否能够履行协议,将拖欠的土地流转费切实交到农民手中,仍然值得我们共同关注。这件事也给当地相关部门敲响了一记警钟:鑫龙门公司作为当地曾经的“双新双创明星”,既有一定实力,也有一定代表性。这样的公司都能拖欠农民土地流转费、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并且对前来要账的老人进行群嘲,那么这种无视农民合法权益的现象在当地是不是普遍存在,真应该好好查一查。一旦查实,有一家算一家,必须让其付出应有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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