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快评:夜宵店老板止暴被围殴,见义勇为就当褒奖
据封面新闻6月21日报道,6月19日凌晨3时41分许,广东省惠州市一夜宵店附近发生一起殴打他人案件,夜宵店老板谭某在阻止他人殴打一女子时,被打伤头部。截至19日21时,该案5名嫌疑人均被抓获。6月20日,案发地点所属街道工作人员表示,将为阻止殴打行为而被打的人员申报见义勇为。
谭某的行为的确配得上见义勇为称号。为制止5名嫌疑人殴打女子,谭某遭到围殴,头部受伤流血,其妻子冉某报警,也被嫌疑人殴打受伤。夫妻二人用自身行动阻止暴力伤害事件,并因此受伤,这样的举动完全符合见义勇为标准,理应得到奖励。
其实,早在事件曝出后,网友们就纷纷表示应该为谭某申报见义勇为。原因很简单,对于路见不平,勇敢伸出援手的好心人,任何时候都不应亏待。尤其近段时间,受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影响,社会上掀起了对见义勇为的讨论,善待见义勇为者、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成为公众的普遍期待。
当然,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谭某被5名嫌疑人围殴受伤,也说明见义勇为并非想象中那么简单。很多时候,见义勇为者在向他人伸出援手时,本身也面临一定的风险,特别是在施暴者人多势众的情况下。事件中,谭某独自面对5名施暴男子,可以说是“势单力薄”,他的受伤让人揪心,也应该引起思考。
见义勇为需要提倡和鼓励,但不代表面对暴力伤害,路人必须冒险舍己“救人”。对于明显存在危险的情形,路人能够挺身而出固然难能可贵,但对于未能直接参与救助,而是选择报警或采取其他方式救援的路人,也不必苛责。毕竟,见义勇为也需要考虑自身安全,不能要求每个人都不计成本和代价。
也正因此,对于见义勇为者,尤其是因此遭受损失的人员,必须从法律与社会层面予以充分保护和奖励,免除其后顾之忧。就此而言,申报见义勇为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需要给予经济上的补偿和优抚,例如事件中谭某的医药费、夜宵店停业损失等,都不应该由其自身承担。同时,也要依法向嫌疑人追偿,既让好人得到应有的回报,也让施暴者付出刑事和民事的双重法律代价。
目前,谭某仍在医院接受治疗,不少关心该事件的网友表示,希望他早日伤愈归来,等到夜宵店重新开业,一定去捧场。网友的态度充分体现了社会对见义勇为者的尊崇,由此也让人更加相信,在法律、地方政策和社会的多重保障与鼓励下,会有更多的人加入到见义勇为的行列中,而只有“爱管闲事”的人多起来,才能形成威慑施暴者的强大力量,减少见义勇为行为人受伤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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