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1+1:父母违规开除学生?防疫不能搞“株连”
据媒体报道,4月19日,网上流传一张落款为“绥化市教育局”的通报。通报称,4月11日,黑龙江绥化市直属一学校高一学生,因其家长从外地返绥未按要求向学校报备,对该生作出开除学籍的处理决定。该通报立即在网上引起了热议。
对此,绥化市市长表示,该事件属于疫情防控指挥部,不属于教育局处置,疫情防控指挥部并没有同意该处置方案。他还表示,该文件“没有效力的”。随后,绥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报,责令学校整改、学生正常上课、撤销绥化市教育局通报,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光明网:学生受教育权不容随意剥夺
拿学生的“受教育权”作为约束条件,来“逼”学生、家长执行有关疫情防控规定,是一些地方教育部门、学校的“加码”做法,诸如此类,还包括家庭直系亲属不接种疫苗,不准学生入学等。这貌似很“管用”,可都是不合理、不合法地剥夺学生的受教育权,不论是否发生在义务教育阶段,都是不被允许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明确,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开除或者变相开除学生,不得以长期停课、劝退等方式,剥夺学生在校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权利。而非义务教育的高中教育、大学教育阶段,学校开除学生,只有在五种情形之下,包括“扰乱社会秩序”“违反国家政策法令”“破坏公共财产”;“小偷小摸、屡教不改”“违反学校纪律,情节极为严重者”。对照这些情形,这名被教育部门、学校开除学籍的高一同学,触犯了哪一条呢?
央广网:防疫要严不要粗暴
做出开除学生的决定,堪称苛责,对解决问题也无济于事。同时,此举与学校教育初衷背道而驰。在防疫方面,出于对师生生命健康的考虑,学校要严格把关,但也要讲究方法手段,不能简单粗暴搞“一刀切”。“一刀切”看似雷厉风行、法不容情,实则头脑发热、过犹不及。此种过度防控只会制造乱象、扰乱视听,最终结果也将适得其反。对疫情防控问责的“苛责”“超纲”,此风实不可长。绥化通过特别机制,对错误做法加以干预、制止,维护了学生正当权益,值得肯定,但我们更希望此类闹剧再也不要出现,让行政资源不在无意义的事情上浪费。
红星新闻:防疫不能“父债子还”
绥化市教育局的通报之所以在网上引发轩然大波,源于其有三点不当之处。首先,绥化市防疫指挥部的要求是,外出返回人员应该向社区报备,并没有要求学生向学校报备相关情况。学校因此开除学生于法无据。第二,家长违规却“株连”学生被开除,于理相悖。第三,学生不报备家人情况就开除,太过严厉,于情不合。这种“父债子还”式的防疫措施,实际上和此前引起争议的不少行为一样,属于防疫中的乱作为。这些行为不仅对控制疫情没有帮助,还很容易招致群众的不理解甚至反感,反而影响了防疫工作。在相关方面三令五申要求依法防控的大背景下,当地教育局仍作出这样的通报,让人遗憾。
极目新闻:防控处置不宜层层加码
这件事所引发的关注热潮,再次为各地的疫情防控提了个醒,防控要从严,但更要科学合理,要以人为本。疫情防控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守护人民群众的健康,让生活早日恢复正常,而不是为了比拼数据,标榜政绩,甚至为此过度、不必要地损害群众利益。任性用权,层层加码,不但不能求稳保平安,还能伤了人心,破坏大局,酿成大祸。防疫是持久战,要凝心聚力,稳定局面,就要永远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到第一位,按法律规定来,按国家政策来,按科学规律来,按民心所向来。
春城晚报:“连坐”是给防疫添乱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但校规只针对犯错误的学生,如果学生没有犯错,有什么理由处罚甚至开除?如在古代,这就是“连坐”,与现代社会的法治精神完全背道而驰。绥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通报中提到“绥化市教育局和绥化市第二中学对疫情防控政策理解有偏差”,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提醒。因为,理解上有偏差,往往会导致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的变形和扩大化,从而扰乱正常的生活秩序,这无益于疫情防控,反倒会给防疫添乱。事实上,越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越要有条不紊,按规则办事,不能打着疫情防控的名义乱作为。
正观新闻:防控疫情也不能权力任性
若一则通报本身就师出无名,于理不合,那被撤销本就是它应有的归宿。而绥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更是对绥化市教育局和第二中学的当头棒喝——任性用权,必将自食其果!作为教育惩戒的最严厉惩罚,教育局及学校张口即来的一句“开除学籍”,意味着学生的受教育权利被剥夺,也意味着其纠正错误的可能性被放弃,更意味着学生的一生都会被这份惩罚所累。学校本来就是教育育人,帮学生完善自我的地方,相较于动辄开除学生,以适当的方式让其学会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才更加合理。撤除一纸通告、处理责任人简单,如何让地方政府避免任性用权则更为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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