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快评:家长隐瞒行程孩子被开除?疫情防控也不能权力任性
4月19日下午,备受争议的“家长隐瞒行程孩子被开除”一事有了最新结果。黑龙江绥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报称,针对绥化市第二中学学生因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被学校开除学籍一事,绥化市教育局和绥化市第二中学对疫情防控政策理解有偏差,做出的决定不当,责令学校整改、学生正常上课、撤销绥化市教育局通报,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4月18日发出通报,4月19日被撤销,让人不禁感叹这份通报的生命力之短暂。但若一则通报本身就师出无名,于理不合,那被撤销本就是它应有的归宿。而绥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更是对绥化市教育局和第二中学的当头棒喝——任性用权,必将自食其果!
家长和学生有错吗?当然有。学生家长作为密接者从外地涉疫地区返回绥化,不仅未遵守防疫政策主动报备,反而采用违法手段躲过防疫卡口的检查,被查出来还拒不承认,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孩子也违反了防疫规定,没有居家隔离7天再上学,导致全班同学和8名任教老师以及共同居住人隔离观察。
但学生的错误是否严重到非要开除学籍的地步?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明确指出,实施教育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且不说学生的过错暂时并没有造成疫情传播,哪怕是真的引起了严重后果,对其处理大概率也会依据“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从轻甚至免予追究。
作为教育惩戒的最严厉惩罚,教育局及学校张口即来的一句“开除学籍”,意味着学生的受教育权利被剥夺,也意味着其纠正错误的可能性被放弃,更意味着学生的一生都会被这份惩罚所累。学校本来就是教育育人,帮学生完善自我的地方,相较于动辄开除学生,以适当的方式让其学会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才更加合理。
类似的道理,绥化市教育局和学校并不是不懂,只不过可能在他们看来,开除学生学籍显然比自己担责来得容易,也更能起到“杀鸡儆猴”的恫吓效果。相关负责人之所以急着越权处理,恐怕都与此有关。但事情演变到如今这个地步,恰恰也是在告诉他们,为了甩锅任性用权,采取极端粗暴的处理方式,最终受影响的很可能是自己心心念念的“官帽子”。
如今,绥化市教育的通报被撤销,相关责任人被处理,“家长隐瞒行程孩子被开除”的乌龙事件也在朝着大家期待的方向发展。然而,撤除一纸通告、处理责任人简单,如何让地方政府避免任性用权则更为关键。说到底,从严防控是为了守护民众的健康和安全,让大家早日恢复常态化的生活,而不是为了给个人添堵,让他们承担不合理的惩罚,这一点尤需各地政府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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