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1+1:确保“弹窗广告”不再随便弹
3月2日,据“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消息称,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网信办拟要求不得恶意对普通用户与会员进行差别频次推送,不得干扰用户关闭弹窗;不得设置诱导用户沉迷、过度消费等算法模型;不得滥用个性化弹窗服务,利用算法屏蔽信息、过度推荐等;不得滥用算法,针对未成年用户进行画像,向未成年用户推送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信息;确保弹窗广告一键关闭。
北京日报:规则已渐完善,就要以最严标准落实
弹窗乱象猖獗背后,是高额利润驱使。当前,广告仍是各类网络平台和软件最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而弹窗因其自打开、难关闭、频率高等特性,很容易实现“流量抢劫”。据报道,某些App开屏、弹窗类广告带来的收入,可高达其广告总收入的80%。因此很多商家宁愿折损用户体验度,也舍不得眼前这块肥肉。重典治乱,猛药去疴。规则已渐完善,就要以最严标准落实。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厘清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发布端各自的权责界限,特别是在确保人工审核方面,要拿出一套可行的监督方案。在此基础上,通过禁止服务、下架软件等方式提高违规成本,从而形成震慑。另一方面,也要警惕弹窗“换个马甲重来”的现象。对这些问题“一网打尽”,才能最大限度保障用户权益。
四川在线:消灭弹窗是推动网络文明繁荣发展的第一步
网站平台频繁弹窗推荐App,所造成的恶意影响,不只是多点击几下屏幕那么简单。数字化浪潮的发展实践表明,只有消灭信息互通障碍,营造公平、和谐、有序的网络氛围,才能有效促进网络文明的繁荣发展。网民对公共信息资源的摄取和评价,不应建立在传播者的恶意劫持之上。斩断垃圾APP的传播渠道,亦能推动网络应用行业自我优化,着眼用户体验,改善网络服务质量。互联网技术应用深入千家万户,网络生活质量直接影响现实生活质量。在元宇宙、大数据、人工智能兴起的今天,不能让广大群众在无用APP的“垃圾山”中,获得沉浸式体验。消灭无意义的APP弹窗推荐,仅仅是第一步。
封面新闻:互联网治理法治化加速全场景覆盖
在《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上位法施行之后,互联网领域的立法,继续保持高频态势。在一般性法律之外,一批专门化、细分化的规范随之密集出台。比如说,《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以及新进的《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等。得益于此,互联网市场的法治化水平,势必可极大提升。从近期动态看,互联网领域的法治化建设,已经进入到新的高水平阶段。其直接体现,就是立法加速对“具体环节”“具体场景”的切入,从宏观到微观,从抽象原则到细节条款,巨细靡遗,这大大压缩了平台运营方野蛮滋长、“信马由缰”的风险。总结过往网络治理的经验便可知,这种精细化的规束,无疑是极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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