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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观快评:加强人格权刑事保护,重申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正观评论员 王航
2022-02-21 17:29
不管是网络空间还是现实生活,一个必然的红线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2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加强网络时代人格权刑事保护”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三十四批指导性案例,介绍检察机关加强人格权刑事保护工作情况。

近些年来,最高检高频发布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已成为惯例,但以“网络时代人格权刑事保护”为主题还是第一次。尤其是在民法典实施一周年之际——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更突显出让刑事、民事司法保护形成合力,捍卫网络时代公民人格权的坚定决心。

自2019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嫌侮辱罪、诽谤罪犯罪嫌疑人168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嫌疑人12410人,涉嫌侵犯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犯罪嫌疑人12人。其中就包括歪曲卫国戍边官兵,诋毁、贬损英雄烈士的“蜡笔小球”和编造取快递女子出轨快递员的郎某和何某。

迅速发展的网络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但网络的匿名性和虚拟性也极易被犯罪分子所利用,成为肆意造谣诋毁他人名誉、窥探传播他人隐私的利器。相较于传统的犯罪手段,在网络上对他人侮辱、诽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所造成的舆论撕裂更大,对被害人的权益危害更为严重。诸如被造谣出轨的女子,事发后被公司劝退,又多次求职被拒,不仅遭受经济上的损失,更在精神上被“社会性死亡”。

网络空间欢迎多样、个性化的表达,但任何人的言论自由都不应该以伤害他人为前提,更不该突破公序良俗和法律底线。其实不管是网络空间还是现实生活,一个必然的红线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类似的道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尤其是在人人掌握麦克风、人人都有话语权的当下。在新冠疫情的背景下,每一次零星疫情的发生,似乎都少不了借疫情编造谣言,对感染者网络暴力的事情发生。而每一次热点事件的出现,也总少不了造谣者和带节奏者的身影。

正所谓“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一时激愤下的恶言恶语或许是言者无意,但集聚起来的戾气却可能让当事人精神崩溃。如何避免每一个人成为潜在的受害者,需要的正是司法机关对侵犯人格权犯罪案件的快速反应、及时督办和依法严惩。

值得一提的是“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一案,在当事人向杭州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以后,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推动案件从自诉转为公诉。这种力挺公民维权并降低其维权成本的做法,传递出了法律捍卫公民权利的鲜明态度,具有标杆意义,也达到了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的效果。

外在的伤害容易界定,精神上的伤害却难以评估。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侵犯精神人格权的“无形”伤害绝非可管可不管的小事。只有司法机关对看似是“小案”却事关人格尊严大事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向身陷舆论漩涡的被害人伸出法律援手,深化人格权司法保护,才能进一步挤压“网暴”“谣言”的生存空间,守护舆论空间的风清气正。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编辑:陈若松
统筹:王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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