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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1+1:南通城管“抢”甘蔗抢出了啥

正观综合
2021-12-08 17:46
引导需要文明,管理不能野蛮,这该是城市管理的共识。

12月6日晚,一组“黑制服抢甘蔗”的视频在网上热传。十多名身着统一的“静通市容”的黑制服的人员,将一名骑车带着一捆甘蔗的老人团团围住,然后,三下两下把老人的甘蔗全部夺走,画面里老人绝望的哭喊声让人揪心。

当晚,事发地江苏南通海门区三星镇发布情况说明称,身穿制服的人员为当地市容服务外包公司人员。12月7日,据微博@海门发布,海门区纪委已介入调查此事,三星镇政府登门向老人致歉,终止与南通静通市容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并进行相应处罚。8日,南通海门通报称,三星镇镇长、分管副镇长等受到处分。

另据媒体报道,今年4月,“静通市容”人员所属的江苏静通市容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承包市容环境管理项目,费用总金额为2437万余元。而该项目曾被竞标对手投诉不正当竞争。

人民日报:执法管理不能一“包”了之

当事老人或有占道经营行为,治理之法却不能如此粗暴冷漠!城市管理事务外包,不是行政执法工作外包。更何况,购买服务,城管部门岂能甩手不管?创新城市治理之道,引入第三方资源也并非不可,关键是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应该怎么做、不该做什么,要有清晰界限、明确规范,政府更不能“大撒把”,切防权力任性外溢!

央视网:对粗暴“执法”的问责不能高举轻放

老人卧地哭喊的无助与身穿制服者夺走甘蔗的强悍形成鲜明反差,刺痛了很多人的心。就算“市容管理”再严,也不该对一位卖甘蔗的老人如此粗暴。引导需要文明,管理不能野蛮,这该是城市管理的共识。在服务型政府已成现代治理落脚点的背景下,让城市管理回归以人为本、嵌入人文底色,已成不少地方的通行做法。对这样的粗暴化管理,就该用依法追责、严肃问责去申明原则。就这起事件而言,要调查追责的对象,除了现场粗暴处置的相关人员外,还应该对准城市管理执法权限存在的顽疾全面调查,严肃问责,不能总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只有追责应追尽追、问责落到实处,才能给执法行为戴上文明、规范的“紧箍咒”。

半月谈:为何类似的事情再次上演

舆论是有记忆的,问责整改不能走过场。两个多月前,同样在南通,一名城管协管员将一名摆摊老人从车尾部拎起摔在地上。如果说之前的事情是偶发,为何类似的事情再次上演?如果说上次已经进行深刻的问责整改,这次问题为何依然出现在市容管理领域?如果这次的警示教育依然不广不深不细不实,能否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亡羊补牢不能仅限于道歉和追责,还须认真对待、及时处置相关领域可能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南方都市报:城市管理应先夯实法理基础

大部分城管粗暴执法案例都有涉及收缴、扣押和损坏私人物品的行为,在执法中该不该扣押当事人的物品,这是城市管理中普遍遭遇的执法困境。查扣财物涉及公民财产所有权,行政管理中本应当慎重对待。保障公民权利优先于城市管理,小商贩售卖的物品都属于私人财产,城管执法时强行扣押乃至损害物品的行为都涉嫌侵犯公民财产权利。城市管理只有法理基础夯实了,才能明确其职责权限范围,明确执法的边界。如果边界不清,城管就可能僭越法院、公安的职权。因此,城管扣押当事人财物的行为,就存在滥用权力的嫌疑。合理的执法应当是对行为人的管束,先引导(如划定片区或者颁发牌照等等),不服从引导的可以申请警察介入,依靠司法力量处理违法违规者。

上观新闻:将市容市貌管理权外包很危险

“黑制服”围抢老人甘蔗,原来是“执法外包”。从行政管理角度来说,行政权力外包给市场主体,犯了体制性的错误,类似的冲突和“缺乏温情”的“执法行为”,就是一种必然的结果。从性质和实施方式来看,政府外包的法律性质是民事行为,是政府以市场主体的身份与其它市场主体的平等民事法律关系。采取的方式是市场运作方式,服务得怎么样,决定了中标方最终的收益情况。从政府外包的性质和方式可以看出,政府外包的民事行为和政府执法的行政行为是完全两回事,涉及国家行政强制权力的执法行为不可外包,只能由有权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有着明确规定。知道这一根本性的要求,就可判断将市容市貌的管理权进行外包有多危险了。将执法作为标的向市场主体外包,首先是将执法权转化成为市场上“物”的标的,执法行为本身也就变成了一门生意,这是非常荒谬的做法。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编辑:梁冰
统筹:王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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