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土地转包出去,直补款该归谁?

聚焦视窗 原创

2026-10-29 09:31

2021年至2025年,刘某将自己10亩土地承包给范某耕种,承包费为6000元。五年间案涉土地的玉米补贴均由刘某领取,承包期满后,范某要求刘某返还土地直补款5400元,刘某认为,五年承包费才6000元,还让我返还5400直补?双方争执不下,范某到法院提起诉讼。

范某拿出了土地承包合同证明自己的主张,合同中明确约定:“农作物种植直补由承包方所有,其他直补归地主所有。”然而,刘某辩称,案涉合同是范某书写的,仅有一份,签订后一直由范某保管,合同签订时并未书写直补相关内容,双方仅口头约定直补归发包方所有。刘某的辩称使合同的真实性存疑,但刘某亦无证据证明双方约定该生产者补贴归发包方所有,故法院认定双方对生产者补贴的归属未作约定。

玉米补贴到底该归谁?辉南县人民法院给出了清晰的裁判规则——有约依约,无约归生产者。玉米补贴并非因土地本身获得,而是针对种植作物的政策性补贴,是对种植结构的政策性调控。简言之,玉米补贴的发放依据是“谁种地、谁受益”,补贴的是实际种植行为,而不是土地所有权或承包权。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联合颁布的吉农农发〔2025〕3号文件也明确规定: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省范围内玉米、大豆、稻谷的实际生产者(包括农民、农业合作社、农场等)。通过转包、转让、租赁、土地入股、托管等形式流转土地的,补贴资金应发放给实际生产者;流转双方另有商定的,经双方确认同意按商定意见办理。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法官实际走访了村民、村社和街道相关部门,发现很多村民对直补的性质和发放流程并不明晰。在此温馨提醒:

1.村里发放直补应先由生产者申报,农民朋友要按时申报,外出务工的也要委托他人及时申报。

2.村委会核查申报信息之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才能汇总上报,村支部应对申报信息真实性负责,若公示信息有误,村民应及时提出异议。

3.建议土地流转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就补贴归属达成一致,合同应一式两份妥善保管,避免事后扯皮。

文:辉南县人民法院

特别声明
本文为正观号作者或机构在正观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正观新闻的观点和立场,正观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最新评论
打开APP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微信扫一扫
在手机上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