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械资讯 | 最高补助千万元!重庆、山东激活科技成果转化动能;辽宁、广东优化中试与科技服务供给

关于支持重庆市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财政政策措施(试行)

9月30日,重庆市科学技术局、重庆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支持重庆市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财政政策措施(试行)》,制定出台了9个方面的政策举措,在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预算,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和创新创业氛围营造。其中,经认定的概念验证中心年度效能评估优秀,最高给予100万元补助;备案技术转移机构评优最高50万元,示范成效特别突出可提升至100万元,重点用于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普通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每两年评估优秀最高补助100万元;重点打造的高水平科技型企业孵化器,采取区县先行建设培育,市级分三年给予扶持,累计补助最高可达1000万元。(来源: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辽宁省中试基地管理办法

10月14日,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印发《辽宁省中试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围绕构建“2211”产业体系,统筹规划省级中试基地布局,提升前端验证、中试熟化能力和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加快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本办法所称中试基地包括验证中心、中试平台、中试基地三类载体。验证中心是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等为依托,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原理验证、技术可行性验证、场景体系验证、商业前景分析等公共服务的研发载体;中试平台是指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企业等主体建设,重点为本单位及当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供技术分析、工艺验证、性能测试、设备与流程优化等中试服务的试验载体;中试基地是指政府、园区、高校院所及企业等主体建设或联合建设,集聚多个中试平台,重点为当地及全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供系统集成、中试熟化、产业化应用等中试服务的试验基地。申报实行分类备案,原则上成熟一批、备案一批,省科技厅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备案工作,各市级科技管理部门根据省科技厅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单位报送相关材料;考核采用年度年报+三年定期评估模式,评估分为四档,获评优秀可优先申报国家级平台;评估为“基本合格”的,限期一年整改;评估结果为“不合格”(含整改验收不通过)、不参加定期评估或中途退出的,予以撤销省级资格。(来源:辽宁省科学技术局)
广东省加快推进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10月14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等七部门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旨在加快推进全省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强化科技服务业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的支撑作用,提出16条具体措施,覆盖研发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科技推广应用、科技服务生态全链条。措施指出,要积极支持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依托战略科技力量,在量子科学、生物医药、先进材料等领域开展前沿探索;聚焦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和科技攻关重点方向,体系化布局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和应用场景创新中心,加强技术熟化、场景验证等服务;在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体系建设中提出,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粤港澳大湾区)等技术转移和科技中介重点平台建设,加强技术经理人培养与引进,壮大专业化人才队伍;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企业提供科技服务,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省科技管理部门会同有关省级管理部门,加强合同数据监测和结果运用。(来源: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方案

10月16日,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山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能,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从5方面提出20点举措。在实施高质量科技成果供给行动,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中提出,要围绕“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形成全链条跟踪、全周期支持服务体系,运用科技成果转化大模型,促进科技成果智能评价、企业需求智能分析、成果供需精准匹配;在实施转化路径拓宽行动,着力破解关键环节瓶颈中提出,推行“企业出题、科技答题”的联合攻关科研组织模式,充分运用各类科技计划,凝练科研问题,开展科研攻关,培养创新人才;推动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深化探索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转让+约定收益”模式,将留存的所有权份额,以技术转让的方式让渡给成果完成人,成果完成人获得全部所有权后自主转化;对通过概念验证、中试等转化落地的项目,采取“先拨后股”、“拨投结合”、“股权直投”、“股权联动”等方式予以支持。(来源: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