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高等法院裁定“钱志敏案”涉案超6.1万枚比特币财产主张应适用中国法律,12.8万受害者或无缘近200倍比特币增值带来的财富


据《金融时报》,10月12日,英国高等法院就钱志敏案涉案比特币的追索争议作出裁定,中国受害者通过英国法律直接主张相关比特币权益的道路受到限制。这起涉及约12.8万名中国投资者、超过6.1万枚比特币的跨国案件,在主犯被判刑后,再次因巨额资产归属问题引发关注。
此次诉讼由英国检察署署长(DPP)依据《2002年犯罪收益法》提起民事追缴程序,钱志敏和温简被列为被告。部分中国投资者则依据该法第281条提出申请,主张对被追缴的比特币享有财产权利。
围绕相关权利应适用哪国法律,各方产生分歧。英国检方及天津蓝天格锐公司的诉讼接管人主张适用中国法律,部分投资者申请人则主张适用英国法律,或结合两国法律进行认定。

图源:钱志敏案”英国高等法院判决书
英国高等法院认为,涉案投资骗局与中国联系密切。相关虚假陈述、投资合同订立及投资者付款主要发生在中国,直接经济损失也产生于中国,相关当事人在涉案时期通常居住在中国。
法院据此认定,无论从合同、侵权还是财产权利角度分析,相关实体法律问题均应适用中国法律。涉案比特币后来在英国被查扣,并不意味着投资者的财产权利争议应适用英国法律。
此次裁定可能增加英国政府保留部分涉案比特币的机会。由于英国法律可能为受害者主张比特币所有权提供不同的法律依据,适用中国法律意味着投资者需要在新的法律框架下证明自身权利。
不过案件尚未结束,报道援引英国皇家检察署声明称,英国高等法院后续将听取关于中国法律的专家证据,判断申请人能否确立涉案比特币的财产权利。
钱志敏,又名张亚迪,是天津蓝天格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相关非法集资案件的核心人物。2014年至2017年间,钱志敏通过公司推出各类投资理财产品,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投资者,逐步形成大规模金融诈骗。
随着相关犯罪行为暴露,钱志敏于2017年离开中国。同年9月,她使用化名张亚迪及相关旅行证件进入英国,此后长期潜逃。在英国期间,钱志敏试图将非法所得转化为难以直接追踪的资产。
调查显示,钱志敏将部分犯罪所得兑换为比特币,并尝试通过购买房产、珠宝等方式实现资金转移和资产转换。2018年,英国执法部门调查相关人员及可疑资产交易,随后在伦敦一处住所查获大量加密货币。此后,警方围绕相关资产开展了多年调查。

图源:钱志敏案”英国高等法院判决书
2024年4月,钱志敏在英国约克被捕,结束多年逃亡。英国警方查获的涉案资产包括超过6.1万枚比特币,成为英国执法史上规模最大的加密货币查获行动之一。
需要区分的是,钱志敏在中国涉及的诈骗及非法集资行为,与她在英国受到审理的洗钱相关犯罪,并非同一组罪名。2025年9月29日,钱志敏在英国伦敦南华克刑事法院承认相关罪行。11月11日,法院以两项涉及犯罪所得加密货币的罪名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8个月。
英国检方公布的信息显示,相关罪名涉及获取犯罪财产,以及持有犯罪财产,涉案财产主要为比特币。判决重点针对其在英国处理、持有犯罪所得的行为。因此,不能简单地说英国法院以中国境内的诈骗罪判处了钱志敏11年8个月。更准确的表述是,钱志敏因涉及犯罪所得加密货币的相关罪行,在英国被定罪并判刑。
案件调查还牵涉其他协助处理犯罪所得的人员。温简因参与洗钱安排,于2024年5月被英国南华克刑事法院判处6年8个月监禁。2025年1月,法院又对其作出约312.7万英镑的没收财产令。
另一名涉案人员林成福于2025年11月被判处4年11个月监禁。2026年1月,英国检方进一步取得针对他的约560.3万英镑没收财产令,要求其依法返还犯罪所得,否则可能面临额外监禁。这些判决表明,跨境洗钱案件的追责范围不仅包括资金来源的策划者,也包括协助转移、兑换和隐匿犯罪所得的参与者。
钱志敏被判刑,并不意味着受害者已经拿回全部损失。英国检方此前启动民事追缴程序,试图依法处置查获的相关资产。本案争议的核心在于:这些比特币能否直接认定归受害者所有,还是应依据相关法律程序处置,再通过适当机制进行赔偿。由于涉及中国境内的诈骗行为、英国境内查获的加密货币,以及不同法律体系之间的衔接,资产最终如何分配仍是案件的重要后续问题。
此外,此前钱志敏2014年通过火币网购买比特币的均价约为2815元/枚,目前比特币价格约在56万元/枚,均价已经达到钱志敏购买时的198.93倍。即使中国大批受害者能够拿到追缴诈骗款,这其中的价值增值部分恐怕也难以落到受害者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