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年报讲“1+X”,通稿讲“Neocloud”:商汤披露链路的温差

出品丨鳌头财经
一份没怎么出圈的行业报告,却抛出了一个很出圈的结论。

弗若斯特沙利文联合头豹研究院在《中国全栈AI云服务市场报告(2026H1)》里称,“商汤大装置以近50%的市场份额位居中国Neocloud市场第一”。数字很响,但把报告公开摘要、商汤2025年业绩公告和港股披露规则对照着看,这个“第一”更像是一次概念重新装修,而不是产业事实的确认。
报告自己就露了底:同一份材料里,商汤占"中国Neocloud/原生AI云厂商”46%,占"中国全栈AI云服务市场”只有4.8%。两个数字同时成立,只能说明被定义的Neocloud子市场非常窄。
在报告中,阿里云、华为云、百度智能云、火山引擎、腾讯云被归为“HyperScaler(综合云计算厂商)战略AI化”后移出榜单,剩下“原生AI云/新云”池子里,商汤天然是商业化最完整、披露最积极的那一个。把综合云巨头先请出门,再把商汤集团广义AI收入装进去,近50%就不是产业碾压,而是分母选择的结果。
更关键的是Neocloud这个词本身。海外语境里,CoreWeave的营收主线是GPU/AI算力调度、训练集群、Serverless推理、Token计费、异构资源运营;它们不是大模型公司,不是视觉AI公司,也不是城市业务或智能驾驶公司。沙利文报告却把Neocloud定义成“从成立之初便与AI深度绑定、具备AI基因”,再用这个弹性定义把商汤装进去。

商汤官网中对SenseCore的定性是“模型层/深度学习平台/计算基础设施”,在财报中对集团收入的分类则为生成式AI、视觉AI、X创新业务(含智能驾驶、智慧医疗、元萝卜、智慧零售,其中智能驾驶业务已于2025年8月不再并入集团报表)。
换言之,商汤财报里并没有“Neocloud收入”或“大装置云收入”这一独立科目。用生成式AI、一体化解决方案、模型服务、行业AI项目去归集“新云收入”,与CoreWeave式新云并不是同一张损益表。
因此,更稳妥的结论不是“商汤AI基础设施不强”,而是商汤是一家“大模型+视觉Al+行业Al+算力底座”的综合AI公司,与海外定义下的独立Neocloud厂商存在业务结构差异。这份报告把“具备AI云能力”等同于“就是Neocloud”,再把综合AI收入计入新云口径,至少构成概念挪用与口径不透明。
数据透明度是第二道疑点。报告摘要讲了Agentic AI、算电协同、Token工厂、 MaaS、PaaS、Agent,但公开通稿并未给出:Neocloud子市场总规模、入选厂商完整清单、各家对应收入、是否剔除硬件转售、是否并入一体化解决方案、是否将集团内部或生态内部调用计入市占率。
第三方机构当然可以做窄口径研究,但若只释放“近50%”“第一”、不释放底表,媒体转述时极易把“原生AI云子市场冠军”升格为“中国AI云半壁江山”。对中小投资者而言,这属于信息不完整,而非信息本身错误。

放到港股规则下,这种不完整需要被小心对待。商汤作为联交所上市公司,受《上市规则》第13.09条持续披露义务约束:与发行人有关、并非普遍已知、而合理预期会影响证券价格或成交量的资料,应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披露;《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77及298条则禁止向公众散发在要项上属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以诱使他人进行证券交易。
上市公司自行公告引用第三方报告是一回事,若其密切关联的传播链、生态方或视频号只放大“占Neocloud 46%/近50%”,却淡化“占全栈AI云4.8%”及收入归集前提,便可能令市场误判商汤在AI基础设施市场已压倒综合云巨头。
这里不预设商汤已经违规,只是指出:若上市公司及其关联传播方未同步披露统计口径、分母范围与收入归集规则,便存在误导市场之嫌。
一份站得住的AI基础设施报告,应先回答“收入怎么定义、入围厂商怎么筛、商汤哪条业务线对应哪块收入”,再去谈份额。现在这份报告像是反过来的:先有“商汤新云第一”的叙事,再回头把定义放宽、把竞争者改名、把集团收入装袋。
商汤值得被写成中国AI领域的重要玩家,但不该靠一份方法论不透明的报告进行包装,也期待沙利文与头豹将这份报告的方法论、厂商筛选标准、收入归集规则及底层数据一并公开,供市场共同学习、一起品鉴毕竟,一份经得起拆解的报告,才配得上一个“第一”的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