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快递小哥救助摔倒老人反被索赔92万元,二审家属称“驾驶行为产生的气流、噪音、惊吓等非接触因素可能致老人摔倒”,终审驳回全部诉

![]()
据南方都市报,9月17日获悉,日前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引发关注的“快递员救助摔倒老人反被诉”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驳回全部诉讼请求的判决。
据快科技,该案源自2025年6月17日中午,广东江门京东快递员李师傅驾驶快递三轮车前往乡镇执行派件任务,途中他通过余光发现身后十余米的人行道上一名老人意外摔倒,于是李师傅立刻停车,上前查看老人的身体状况。
现场老人起初明确表示无需送医救治,但李师傅发现老人鼻腔处有凝固血迹,判断其已受伤,坚持为老人拨打120急救电话。
在救护车抵达前,他始终守在老人身旁,全程看护、安抚老人,急救人员与老人家属到场后,李师傅主动协助众人将老人抬上救护车,并随车陪同前往医院,家属办理入院手续期间,他持续留守照看老人,后续数日还多次主动询问老人康复情况。
但在事发数月后,摔倒老人的家属将李师傅列为肇事方,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李师傅的驾驶行为导致老人摔倒受伤,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索赔医疗费、护理费、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92万余元。
据南方都市报,交警部门调查发现,事发路段属于监控盲区,老人倒地全过程无视频记录,交警大队确认李师傅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无明显刮碰痕迹,无法证实与倒地老人发生接触刮碰。
此外,在医院病房内,老人家属多次询问是否被快递三轮车碰撞致伤,老人均明确予以否认,交警大队留存的询问笔录记载,老人家属在多次问询中均否认老人与快递三轮车发生碰撞。
二审中,老人家属主张李师傅“未保持安全距离、未减速避让”,其驾驶行为产生的气流、噪音、惊吓等非接触因素可能致老人摔倒。
但法院结合交警证明、车辆痕迹、询问笔录等证据综合认定,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李师傅驾驶行为与老人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非接触性侵权及高度盖然性主张未获支持。
江门中院作出终审判决,依法驳回上诉,维持一审驳回全部诉讼请求的判决。
判决书指出,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京东小哥李师傅的驾驶行为与老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家属诉请赔偿损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但网友们对此判决却还有争议。
有的网友认为此判决没有“和稀泥”,让做好事的人得到了公平的对待,弘扬了社会正气;但更多的网友认为,好心帮助的人被诬告讹诈92万元,但诬告者却没有得到任何惩戒措施,觉得诬告成本太低。
![]()
无论如何,都应像二审判决文书写的那样:公民善举,不能作为推定侵权之依据,李师傅发现老人倒地后主动报警并协助送医,系弘扬社会公德的善意救助行为。
法律应鼓励和保护善意救助,不能以李师傅实施了救助行为即反推其为肇事者,否则将严重抑制社会公众互助意愿,违背公序良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