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五地拟入选首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河南发展观察

2021-10-20 14:18

10月19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第一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名单的公示》,经地方申报、省厅推荐、合规性审查、专家评审、舆情风控、实地考察等方式,拟确定河南省郑州市郑州国际文创园区、开封市宋都皇城省级旅游度假区、洛阳市洛阳古城特色文化街区、洛阳市栾川县重渡沟风景区、焦作市云台山岸上小镇等120个项目为第一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办产业发〔2021〕123号)文件要求,集聚区四至范围明确,街区、旅游景区、省级及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商业区域的占地面积应不超过3平方公里,文体商旅综合体商业面积应不低于1万平方米。文化和旅游业态集聚,产品和服务供给丰富,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人次及消费规模较大。街区、文体商旅综合体、省级及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商业区域内夜间营业商户中的文化类商户数量或营业面积应占比不低于40%;旅游景区提供夜间游览服务的天数较多,夜间营业的文化娱乐设施项目数量或游览面积应占比不低于40%。夜间社会治安、照明、卫生、交通、移动通信情况良好;夜间出行便利度较高,有基本满足消费者夜间出行需求的公共交通服务;区域范围内及周边区域合理设立基本满足消费者夜间停车需求的停车位。 区域内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形成集聚效应、品牌效应,在本地居民及外地游客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强的吸引力。街区、文体商旅综合体、省级及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商业区域内文化类商户营业收入较高;旅游景区经营状况较好,年旅游人次、年营业收入及盈利水平较高。 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良好,消费环境诚信守法、文明有序、健康绿色,消费者夜间消费维权便利。近3年(营业不足3年的自营业之日起)区域范围内文化和旅游企业、项目和设施在内容安全、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方面没有出现较大违法违规问题。 所在地级市、副省级市或直辖市市辖区(县)重视发展夜间文化和旅游经济,合理规划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设施空间布局,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引导市场主体创新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业态;对申报对象予以重点扶持,制定实施资金奖补等优惠政策。

文化和旅游部将统筹集聚区建设工作的组织开展和动态管理,加强对集聚区的政策支持和宣传推广,指导和支持集聚区特色化、差异化、品牌化发展。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10月19日至25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文化和旅游部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异议受理单位: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传真:010-59882186。电子邮箱:cysrhc@126.com。

附件:拟入选第一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名单

中宏网河南10月20日电(记者 陈斌 李天慧)

编辑:任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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