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溪洋‖方桃子报价25万,AI虚拟偶像的“人设”谁在守护?

作者: 冰溪洋
流量市场里,一个虚拟女孩的广告报价已经追上真人网红;黄浦江畔,一场把AI推上舞台中央的演出即将拉开帷幕。两件几乎同时进入公众视野的事,提醒我们:AI“做艺人”,早已不是遥远的科幻想象,而是正在发生的现实。

一边是在AI短剧里迅速走红的方桃子,一边是即将在外滩百米巨幕完成线下首演的Yuri尤栗。一个乘着短剧流量狂奔,一个以艺术实验的姿态站上公共舞台。它们一个偏向商业,一个偏向表达,却抛出同一个沉甸甸的问题:当我们心甘情愿把“艺人”的身份赋予AI数字人,谁来守住它的人设、它的言行边界,还有消费者与公众的权益?
一、一个被精心打磨出来的“真人感”,到底是谁的作品?
方桃子走进大众视线,来自一部名叫《被裁掉的女孩》的AI短剧。故事讲述一名小镇女孩来到大城市追逐模特梦想。剧集在短视频平台收获超2亿播放,账号三十天涨粉四十万,有人戏称它是“AI版小时代”。真正让很多人记住这个虚拟女孩的,并不是剧情本身,而是那一张张刻意保留瑕疵的脸。
和过去那种完美到失真的数字形象不同,她的脸上有黑眼圈,有不那么精致的细节。按照运营团队对外披露的说法,这些充满烟火气的“人性毛边”,经过多轮版本调试才最终确定。小到一句方言、一个习惯性的语气词,大到一颦一笑的微表情,都需要真人创作者逐帧调整。每一条成片的背后,都投入了大量人工的校准工作。
从头到尾,方桃子没有对应的真人演员。她的外形、性格标签、社交动态、粉丝运营、商业合作,全部由背后的团队策划、掌控。运营者像孵化一名网红一样,为她搭建人设、经营账号、维护社群,一步步推进商业化。
但它和真人网红有一道无法抹平的鸿沟。
无论真人艺人的人设多么刻意、多么精致,背后终究是一个活生生的人。真人会疲惫、会犹豫、会犯错,那些不可控的部分,恰恰是“真实感”的来源。真人会“塌房”,恰恰因为他是一个需要为自己言行负责的生命。方桃子的情绪、性格、喜怒哀乐,全部来自参数和策划。她不会自己闯祸,自然也不存在主动“塌房”一说。
可麻烦也在这里。
她的人设,是多方力量不断博弈的结果:有创作者的审美,有算法的偏好,有粉丝评论的反馈,也有品牌方的商业诉求。好像人人都在参与塑造她,却没有一个明确、唯一的主体,为这个人设的走向负起完整责任。
二、当AI不再只是“数字皮套”,舞台意味着什么?
就在方桃子的商业价值被热烈讨论的同一时段,一场备受关注的演出将在上海外滩上演。按照活动预告,数字人Yuri尤栗将和民谣组合、民乐团、儿童合唱团、机器人同台,在百米巨幕上完成线下首演。主办方称它是国内首位取得官方数字人身份认证的AI虚拟偶像。需要说明的是,这一说法来自项目方,尚未形成全行业公认的定论。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见到的虚拟偶像,本质上是一套“数字皮套”。动作依靠动捕演员,声音来自配音,AI更多只是负责画面渲染。人类才是真正的表演者。而这场演出试图做一次新的尝试:让AI不再只是幕后工具,而是作为表演的主体之一,和真人创作者共同完成一场现场演出。
我并不急于评判这场音乐会好不好听。以现阶段AI生成音乐的能力,它更像一个灵气十足但缺少人生阅历的新人,很难立刻拿出成熟、厚重的作品。真正值得我们留意的,不是技术到底有多惊艳,而是它的象征意义:AI正从屏幕里走出来,站到公共聚光灯下,以一个“表演者”的身份,被成千上万的现场和线上观众看见。
当我们买票、驻足、投入情绪的时候,我们究竟在为什么买单?是一场新奇的技术奇观,还是一种全新的审美体验?这场演出未必能给出完整答案,但它会把问题摆到所有人面前。
技术的实验值得鼓励,但实验不等于没有边界。把AI推到台前,更需要我们提前想清楚:公众舞台上的“艺人”,到底需要承担哪些看不见的责任。
三、没有真实体验,就不该替产品“代言感受”
把虚拟人推向商业市场,已经催生出不少灰色地带。方桃子引发巨大争议的广告事件,就是一次刺眼的提醒。
在一条商业合作视频里,这个没有生理感官的虚拟形象,以第一人称讲述自己使用一款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舒适体验。数字人没有眼睛,更不可能真实佩戴产品,所谓的使用感受完全来自文案策划。这条广告很快下架,监管部门也介入调查。
不少法律从业者就此发出提醒:在我国现行法律下,AI数字人并不具备独立的法律人格,不能成为广告法意义上的代言人。
这并不等于“虚拟形象代言就完全免责”,更不代表可以借着“创意广告”的名义随意虚构体验。尤其是美瞳这类直接关系眼部健康的医疗器械,使用感受是消费者重要的决策依据。刻意拟人化、假装自己亲身体验,很容易误导公众,甚至构成虚假宣传。责任不会因为形象是虚拟的就自动消失,广告主、内容制作方、运营团队,都是需要被追责的真实主体。
方桃子不是孤例。今天,AI模特、数字人像授权已经成了一门生意。不少电商平台用算法生成模特上身效果,服装的褶皱、版型、面料光泽全部由代码制造;各式各样的短剧、信息流广告,随处可见来路不明的数字面孔。
技术降低了内容生产的门槛,但真实性不能随之打折。越是方便,越要守住底线:可以用虚拟形象做创意展示,但不能编造它根本不可能拥有的真实体验。
四、监管追上了内容,还没追上“虚拟艺人”
今年9月1日,《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这是国内第一部专门针对微短剧全链条管理的部门规章。新规明确,使用AI生成制作的微短剧,要在显著位置作出提示,保障观众的知情权;同时按照投资额对作品实行分级管理。
这一步非常关键:它告诉大家,你看到的内容是不是AI生成的,你有权知道。
但很多人没有注意到,这套规则主要管的是“剧”,而不是“人”。它要求剧集标注AI生成,却没有回答一连串更棘手的问题:当一个虚拟形象走出剧集,变成独立接广告、拥有大量粉丝的“AI艺人”,该遵循什么样的规则?哪些品类不适合它推广?什么情况下不能用第一人称假装亲身试用?谁来审核文案,谁来承担后果?
放眼海外,一些监管思路值得我们参考。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更新的背书指南提出,虚拟代言人同样需要遵守真实、透明的要求;欧盟《人工智能法案》也把AI生成内容的透明度当成一项硬性义务。它们的底层逻辑很像:形象可以是虚拟的,但是对消费者的诚实不能是虚拟的。
国内的行业规范才刚刚起步。我们有了针对AI内容的标识要求,针对虚拟艺人商业化、人设管理、代言红线的细则,还有大片空白等待填补。
五、最大的难题:它不是人,也不能只被当成一件商品
绕了一圈,我们还是要回到最核心的矛盾。
很多讨论纠结于AI虚拟人到底像不像真人。事实上,无论技术多逼真,它都不可能变成一个真正的人。真正的难题,是我们对待它的方式总在两种标准之间摇摆。
运营方热衷于把它拟人化:给它生日、星座、爱好、性格、烦恼,让粉丝投入真实的情感,享受“像真人艺人一样”的流量红利。可一旦出事,又立刻退回到“它只是代码、只是产品,不能对它提人的要求”。一边收割拟人化带来的情感价值,一边回避拟人化带来的公共责任,这种双重标准,正是乱象的根源。
它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人,不能独立担责;可它又不是一件普通商品。它牵动几十万上百万粉丝的情绪,拥有强大的公众影响力。它就站在人和商品中间的模糊地带。
方桃子的广告撤下了,但问题没有随之消失。下一个爆火的AI虚拟艺人,依然可能接下风险广告。外滩的音乐会会落幕,但AI站上舞台只是一个开始。
AI艺人的人设,不能靠算法自动守护,不能靠粉丝自发守护,更不能只靠商业流量自由生长。
人设的背后,是真实的创作者、真实的企业、真实的商业选择。所谓守护,说到底,就是把虚拟形象身上的责任,完完整整地交还给那些真实的人。
作者简介
冰溪洋,原名杨锡冰,河南信阳商城人。资深娱评人、知名散文创作者、网络专栏作家,河南省微电影协会会员。十余年来专注电视主持人生态与荧幕故事解读,并行影视娱乐评论与散文创作。作品在多家官方权威媒体及主流门户网站广泛传播,观点多被转载。曾多次荣获“十大社会责任博客”“十大草根名博”“十佳散文创作者”等业内重要奖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