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证券“扭亏”,杨志茂的“苦肉计”

熊虎财观 原创

2026-07-26 21:34

近日,广东证监局发布了一则公告,内容直指中山证券出现的违规行为。

事情的起因是,中山证券的前员工林希杰在营业部从业期间,违规为投资者融资提供便利。广东证监局这才对中山证券开出了监管罚单。值得一提的是,这已经是中山证券在2026年收到的第六张监管罚单了。说明,中山证券存在合规方面的阵痛。

作为民营控股券商的典型代表,中山证券要如何应对这种阵痛,答案与原因,或许有一部分要从其历史遗留原因、业务结构与实控人身上寻找。

结构之困——单腿走路与“合规代价”

在近期的券商市场里,合规风险始终围绕在中小券商的头顶上。在这些中小券商之中,中山证券所面临的合规风险较为典型,值得单拎出来探讨。

从表面上看,中山证券的违规问题源于分支机构管理不到位,但往深处看,主要原因出自其高度单一的商业模式上。依据是其公布的2026上半年业绩数据。

(图源:中山证券2026上半年利润表截图)

在部分数据截图中,可以发现中山证券在2026上半年的营收是增长的——同比增长37.66%。其中,比较显眼的是经纪业务手续费的净收入,为1.72亿元,占总营收50%以上。相比之下,投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就逊色许多,仅为559万元,资管业务手续费的净收入更低,为34万元左右。

不难看出,中山证券的利润几乎都是由经纪业务贡献的。这种极端的收入结构将其比作“用单腿走路”并不过分。虽然这种业务结构确实让中山证券的营收实现了高增长,但将目光放长远一点,一旦经纪业务前端展业发生系统性风险,那么对中山证券而言,打击无疑是巨大的。

  (图源:广东监管局)

再看中山证券在2026上半年领到的罚单,违规事件几乎全部指向其经纪业务的不同环节,呈现出一种“总部关不住,分支乱作为”的典型特征。分支机构心里也有苦,公司这种单一的业务结构,以及总部对业绩考核的压力,不在合规边界反复横跳,如何在业绩上实现突破?

这种总部施压、分支机构抗压的情况,归根究底,是中山证券的商业结构出现了问题。当其过度依赖经纪业务贡献利润时,合规风险便不可避免地演变成了一种“结构性成本”。换言之,公司越依赖经纪业务贡献利润,就越需要分支机构、营销人员和互联网渠道拓展客户;而渠道越扩张,一线展业的合规边界就越容易被突破。

资本之痛与实控人的债务危机

中山证券合规问题频发的另一原因,来自于资本层面。而这,就不得不提及中山证券实控人——杨志茂。

近年来,杨志茂作为锦龙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深陷于高负债与资金链紧张的泥潭之中。为了缓解个人与母公司的债务压力,杨志茂试图在2024年转让中山证券67.78%的股权,但计划最终草草收场。

  (图源:锦龙股份)

在这种情况下,杨志茂在2026年还涉及多起重大诉讼,其名下的3000万股股份被挂上了拍卖台,其妻子‌朱凤廉‌持有的‌1050 万股也随后进入了司法变卖程序。

 (图源:锦龙股份)

讲到这里,或许有人感到疑惑,杨志茂为何落得这般处境?这件事又对中山证券造成了哪些影响?

早年间,杨志茂凭借“蛇吞象”式的杠杆收购,构建起了券商、银行、期货、基金等四大金融业态的“锦龙系”民营金控平台。此举,让他一度问鼎东莞首富。盛景难续,随着去杠杆周期的到来,以及监管对民营股东准入门槛的收紧——杨志茂的资金链彻底断裂。

在实控人为了个人债务已经“火烧眉毛”的情况下,中山证券的业务转型与合规管控,倒显得不那么重要了。这也让中山证券在单一的业务结构之下,忙于拓展客户而将合规搁置在一旁,合规问题自然就频频发生了。

历史之殇——4.89亿旧案的“风控暗礁”

除了近期经纪业务的违规罚单,中山证券还要面临过往历史带来的“伤痛”。

就在今年1月份,中山证券收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6〕吉01民初7号)。其中,光大银行长春分行作为原告,以招商银行无锡分行、中山证券、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国民基金及朱东卫作为被告,就侵权责任纠纷向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从这起公告公告中,可以发现光大银行长春分行起诉中山证券等机构的同时,还要求这些机构连带赔偿4.89亿元。

(图源:锦龙股份)

至于该起案件的起因,时间要回到2014年的“柳河米业”委托贷款诈骗案上。案件中涉及的两位主角是吉林通化市柳河县聚鑫源米业有限公司(下称“柳河米业”)的实控人刘某义与光大银行的张某。

刘某义因陷入巨额债务和期货亏损的泥潭,便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时任光大银行长春汽车厂支行的行长助理张某,向其寻求获得3.5亿元贷款。之后的张某便给柳河聚米业修改了财报和房地产评估报告,同时调高其企业信用评级。但柳河米业仍因资质仍不符合要求,而无法从光大银行长春分行拿到贷款。

刘某义与张某并未就此罢休,转头就由刘某义寻求中辕公司的朱某牵线,同时张某也与招商银行无锡分行的侯某取得了联系,确定通过“委托定向投资”模式骗贷。整个流程为:

光大银行长春分行以同业存款的名义,将3.5亿元存入招行无锡分行;招行无锡分行根据光大银行长春分行的协议及指令,通过代表资产管理计划及其委托人中山证券、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等通道,将资金转入柳河米业公司的账户。

资金到账后,刘某义支付了贷款利息486.5万元,支付张某好处费2000万元、刘某好处费850万元,归还其他银行贷款7800万元,剩下资金用于偿还个人高息民间借贷及炒作期货。

回顾此次骗局的核心,虚假文件的伪造与层层隐瞒,无疑是成功施骗的核心。中山证券也因此至今仍遭受这起案件的冲击。此外,因早年承销“13北皓天”私募债未充分履行核查义务,中山证券也被法院终审判决承担最高810万元的连带赔偿责任。

不难发现,这些动辄上亿的案件余波,对于当下的中山证券而言,打击是巨大的,所透露出的是其在过去粗放发展阶段所遗留下的风控体系短板。在监管迈入“穿透问责”的今天,如何妥善化解历史包袱,是中山证券必须跨越的难关。

破局之路——从“拼业绩”到“重治理”

现阶段的中山证券,哪怕是在2026上半年实现了营收增长,也仍旧要面对合规风控问题、历史遗留问题与实控人那飘摇不定的战略抉择问题。

虽说不算顺利,但起码营收方面起了一个好头。在后续发展过程中,中山证券还是有希望踏上一条高质量发展道路的。核心就在于从“拼业绩”转变为“重治理”。

中山证券要逐步摆脱对单一经纪业务的路径依赖,在稳固基本盘的同时,审慎探索特色化、差异化的投行或资管业务,以优化收入结构。对于合规方面的问题,就需要中山证券重视起合规,将合规风控提升至战略高度,这样才能逐步强化总部对分支机构的垂直管控。

至于实控人杨志茂,在出售股权未果后,更需要通过债务重组与引战增资,修复金融机构的信任基石。

特别声明
本文为正观号作者或机构在正观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正观新闻的观点和立场,正观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最新评论
打开APP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微信扫一扫
在手机上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