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清凉”,更“送保障”!高新区给高温下的劳动者送上“清凉权益包”

记者 刘地
连日来,郑州市高温天气不断,建筑施工、环卫、物流配送、快递外卖等露天作业劳动者面临较大高温作业风险。为切实维护高温作业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与合法权益,郑州高新区组织人事部日前发布《关于加强高温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通知》,从作业作息、津贴发放、防暑防护、重点群体保护等方面推出系列硬核举措,压紧压实用人单位防暑降温主体责任。
错峰作业严控工时 健康筛查兜底保障
通知明确,各用人单位须推行“做两头,歇中间”错峰作业模式,并严格执行气温分级管控:日最高气温达40℃以上时,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在37℃至40℃之间,全天室外露天作业累计时长不得超过6小时,气温最高3小时内严禁安排作业;日最高气温在35℃至37℃之间,须采取换班轮休、增加工间休息等方式,不得安排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
同时,用人单位须在高温季前统一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不适宜高温作业的疾病人员,及时调整至常温岗位,体检费用由单位承担。严禁安排怀孕女职工、未成年工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高温津贴每日15元 现金发放严禁实物替代
通知强调,高温津贴是法定报酬权益,必须按时足额发放。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室外露天作业,或室内作业场所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的,应当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日15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共4个月。
高温津贴须以现金形式按月足额发放,纳入工资总额,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通知特别明确,严禁以矿泉水、绿豆汤、防暑药品、购物券等实物或有价证券替代津贴。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或缩短工时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正常工资待遇。
强化应急处置 平台企业同步纳入监管
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完善防暑降温设施,设置独立休息区,配齐防暑物资,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劳动者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性中暑的,应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并落实相关待遇。
针对快递、外卖、即时配送等新就业形态群体,通知明确平台企业须在高温时段合理减少派单量、延长配送时限,设置连续接单休息时间,并参照本地标准为户外接单人员足额发放高温津贴,不得将防护成本转嫁给劳动者。
郑州高新区人社部门将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核查工时管控、津贴发放、特殊群体保护及中暑工伤待遇落实等情况。劳动者如遇权益受损,可拨打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电话0371—67999253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