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与晋根堂“淘天购”商标权之争进入终局,高院终审在即


近日,阿里巴巴与山西晋根堂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淘天购”的商标纠纷引发了不小的关注。这场风波的起承转合,其实颇具戏剧性。
事情得从2015年说起。当时山西晋根堂申请了“淘天购”商标并在2016年获准注册,随后公司基于该商标上线了淘天购APP和小程序,主要在县域开展本地生活业务。
转折点发生在2022年。
这一年,淘宝与天猫进行业务整合,并在2023年将新部门正式命名为“淘宝天猫商业集团”,外界也就自然而然地将其简称为“淘天集团”。
据晋根堂方面透露,阿里曾提出以30万元的价格收购“淘天购”商标,但在遭到拒绝后,双方的拉锯战正式打响。
2023年,阿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晋根堂名下的14枚“淘天购”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
到了2024年,国知局下发裁决,宣告晋根堂持有的35类和42类电商相关商标无效。给出的理由是“淘天购”模仿了淘宝和天猫的商标,极易造成公众混淆。同时认定晋根堂大量囤积带有“淘”字的商标,属于不正当抢注,扰乱了商标注册秩序。
面对这一结果晋根堂自然不服,接连提起一审和二审上诉,但均被驳回。目前最新进展是晋根堂已向高院提起最终上诉。
在晋根堂看来,道理都在自己这边:首先,自己在2016年就已合法取得商标,而阿里直到2023年才启用“淘天”字号,按理说先注册者应受法律保护;其次,针对“恶意囤积”的指控,晋根堂表示自己有长期使用相关商标开展业务的实质证据;再者,双方的业务场景截然不同,一个是深耕县域的本地生活服务,另一个则是全国性的主营电商平台;同时,他们认为“淘”和“天”都属于通用汉字,并非阿里专属,大厂无权垄断。
高院的终审裁决,或许不仅仅关乎一枚商标的归属,也有可能成为厘清中国中小企业知产保护与大厂品牌延展边界的重要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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