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稹完整情史揭秘

文化旅游观察者 原创

2026-06-11 13:14

元稹的墓志铭是白居易写的,他临终托孤白居易,下葬之后,元稹正妻给了白居易一大笔钱,是白居易半年工资,换算成人民币大概有几十万,白居易不好意思要,转捐给了香山寺用于修缮,并说:功德归元稹。唐大和五年(831 年),元稹去世后,其继室裴淑为感谢白居易撰写《河南元公墓志铭》,赠送了 “舆马、绫帛、银鞍、玉带之物”,总价值六七十万钱(文)。该墓志,详述其生平与文学成就:

唐故武昌军节度处置等使正议大夫检校户部尚书鄂州刺史兼御史大夫赐紫金鱼袋赠尚书右仆射河南元公墓志铭并序

标题直译

唐朝已故武昌军节度处置使等职、正议大夫、检校户部尚书、鄂州刺史兼御史大夫,获赐紫金鱼袋,身后追赠尚书右仆射,河南元氏公的墓志铭并序。

(注解:唐代官衔分层:正议大夫为文散官;检校官是加衔;刺史为地方实职;御史大夫是御史台宪衔;紫金鱼袋是高阶官员的服饰荣宠;赠官是人死后朝廷追封的官职)

第一段(家世出身)

原文

公讳稹,字微之,河南人。六代祖岩,隋兵部尚书,封平昌公;五代祖宏,隋北平太守;高祖义端,魏州刺史;曾祖延景,岐州参军;祖讳悱,南顿县丞,赠兵部员外郎;考讳宽,比部郎中舒王府长史,赠尚书右仆射;妣荥阳郑氏,追封陈留郡太夫人。公即仆射府君第四子,后魏昭成皇帝十五代孙也。

白话直译

公名稹,字微之,是河南人。他的六世祖元岩,在隋朝担任兵部尚书,受封平昌公;五世祖元宏,任隋朝北平太守;高祖元义端,曾任魏州刺史;曾祖元延景,任岐州参军;祖父元悱,曾任南顿县县丞,死后追赠兵部员外郎;父亲元宽,历任比部郎中、舒王府长史,死后追赠尚书右仆射;母亲是荥阳郑氏,被追封为陈留郡太夫人。元公就是元仆射的第四个儿子,也是北魏昭成皇帝的第十五代后裔。

第二段(年少有才、早年仕途与贬谪经历)

原文

公受天地粹灵,生而岐然,孩而嶷然。九岁能属文,十五明经及第,二十四试判入四等,署秘省校书,二十八应制策入三等,拜左拾遗。即日献《教本书》,数月间上封事六七,宪宗召对,言及时政,执政者疑忌,出公为河南尉。丁陈留太夫人忧,哀毁过礼,杖不能起。服除之明日,授监察御史使于蜀,按任敬仲狱得情,又劾奏东川帅违诏条过籍税,又奏平涂山甫等八十八家冤事,名动三川,三川人慕之,其后多以公姓名其子。

白话直译

元公禀赋天地间的灵秀之气,自幼聪慧不凡,孩童时期就气度出众。他九岁便能写文章,十五岁考中明经科;二十四岁参加书判考试,成绩列入四等,被任命为秘书省校书郎;二十八岁参加制科策试,考入三等,授官左拾遗。上任当天就进献《论教本书》,短短几个月里,又先后呈上六七道密封奏章。唐宪宗召见他当面问询,他直言议论朝政,当朝权贵心生猜忌忌恨,于是将他外放,改任河南县县尉。

后来母亲陈留郡太夫人去世,他守孝期间悲伤过度、损伤身体,超出了礼法的常度,甚至要拄着拐杖才能起身。守孝期满的第二天,他被授为监察御史,奉命出使蜀地。他查办任敬仲一案,查清了全部实情;又上奏弹劾东川节度使违背朝廷法令、超额征收赋税;还为涂山甫等八十八户人家平反冤屈。他的名声震动三川之地,当地百姓十分敬仰他,后来很多人家都用他的姓氏给孩子取名。

原文

朝廷病东诸侯不奉法,东御史府不治事,命公分台而董之。时有河南尉离局从军职,尹不能止;监察使死,其柩乘传入邮,邮吏不敢诘;内园司械系人逾年,台府不得知;飞龙使匿赵氏亡命奴为养子,主不敢言;浙右帅封杖决安吉令至死,子不敢诉。凡此数十事,或奏或劾或移,岁馀皆举正之。内外权宠臣无奈何,咸不快意,会河南尹有不如法事,公引故事,奏而摄之甚急,先是不快者,乘其便相噪嗾,坐公专逞作威,黜为江陵士曹掾。居四年徙通州司马,又四年移虢州长史。

白话直译

当时朝廷忧虑东部藩镇长官不遵法度,东都御史台履职不力,便命元公分掌东都御史台,整顿当地政务。彼时乱象丛生:有河南县尉擅离职守去从军,府尹无法管束;有监察御史身故,灵柩擅自使用驿传、入住驿站,驿吏不敢盘问;皇宫内园部门将人拘禁一年多,御史台全然不知;飞龙使收留赵家逃亡的奴仆当作养子,原主人不敢告发;浙东节度使用刑杖活活打死安吉县令,县令的儿子也不敢申诉。

像这类违法乱纪的事一共有几十件,元公或是上奏、或是弹劾、或是行文纠查,用了一年多时间,全部一一纠正。朝中内外的权贵宠臣对他束手无策,心中都十分不满。恰逢河南府尹有违法之举,元公援引旧例,急速上奏并查办此人。此前那些怨恨他的人,趁机纷纷起哄构陷,污蔑他擅作威福。元公因此获罪,被贬为江陵府士曹掾。在江陵待了四年,又改任通州司马;又过四年,调任虢州长史。

第三段(长庆年间再度起用、身居要职)

原文

长庆初,穆宗嗣位,旧闻公名,以膳部员外郎征用。既至,转祠部郎中,赐绯鱼袋知制诰。制诰王言也,近代相沿,多失于巧俗,自公下笔,俗一变至于雅,三变至于典谟,时谓得人。上嘉之,数召与语,知其有辅弼才,擢授中书舍人,赐紫金鱼袋翰林学士承旨。寻拜工部侍郎,旋守本官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白话直译

长庆初年,唐穆宗即位,早就听闻元公的名声,将他召回朝中,授为膳部员外郎。回京之后,又改任祠部郎中,赐绯鱼袋,兼任知制诰。

草拟诏令,是代帝王立言的要务。近代以来文风沿袭旧习,大多浮华浅俗。自从元公执笔撰写诏令,文风一改庸俗,变得清雅;几经革新,最终达到《尚书》典诰般典雅庄重的境界,当时世人都称赞朝廷选对了人。皇帝十分赏识他,多次召他交谈,看出他有辅佐朝政的才干,于是提拔他为中书舍人,赐紫金鱼袋,担任翰林学士承旨。不久又授工部侍郎,紧接着以工部侍郎的身份,加授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即宰相)。

原文

公既得位,方将行己志,答君知,无何,有佥人以飞语构同位,诏下按验无状,上知其诬,全大体,与同位两罢之,出为同州刺史。始至,急吏缓民,省事节用,岁收羡财千万,以补亡户逋租,其馀因弊制事,赡上利下者甚多。

白话直译

元公身居相位之后,正准备施展抱负,报答君主的知遇之恩。没过多久,有奸人散布流言,陷害和他同任宰相的大臣。朝廷下诏核查,最终查无实据。皇帝明知是诬告,但为了顾全大局,将元公与另一位宰相一同免去相位,外放元公出任同州刺史。

他刚到同州上任,就严格管束下属官吏、宽待百姓,精简政务、节约开支。每年积攒结余钱粮数以千万,用来填补流亡民户拖欠的赋税。除此之外,他针对当地积弊推行改革,上能补足国库,下能惠及百姓,各类善政还有很多。

第四段(历任浙东、鄂州,地方治绩)

原文

二年改御史大夫浙东观察使,将去同,同之耆幼鳏独,泣恋如别慈父母,遮道不可通,诏使导呵挥鞭,有见血者,路辟而后得行。先是明州岁进海物,其淡蚶非礼之味,尤速坏,课其程日驰数百里。公至越,未下车,趋奏罢,自越抵京师,邮夫获息肩者万计,道路歌舞之。

白话直译

任职两年后,元公改任御史大夫、浙东观察使。即将离开同州时,当地的老人、孩童、鳏夫、孤苦之人,都痛哭不舍,如同送别亲生父母一般,人群堵塞了道路,车马无法通行。朝廷派来的使者开路呵斥、挥鞭驱散,甚至有人被鞭打到流血,道路才得以疏通,元公才得以启程。

此前明州每年都要向朝廷进献海产,其中淡蚶本不是宗庙、宫廷必备的贡品,又极易腐坏。为赶时限,驿卒每天要奔驰数百里运送。元公抵达浙东,还未正式履职,就立刻上奏请求废除这项进贡。从浙东到京城沿线,数以万计的驿卒得以卸下重负,百姓沿途欢歌庆贺。

原文

明年,辨沃瘠,察贫富,均劳逸,以定税籍,越人便之,无流庸,无逋赋。又命吏课七郡人各筑陂塘,春贮雨水,夏溉旱苗,农人赖之,无凶年,无饿殍。在越八载,政成课高。上知之,就加礼部尚书,降玺书慰谕,以示旌宠,又以尚书左丞征还。旋改户部尚书鄂岳节度使,在鄂三载,其政如越。

白话直译

第二年,他丈量土地、区分肥沃与贫瘠,核查民户贫富,平均劳役负担,重新核定赋税名册。浙东百姓从此安居乐业,再也没有流亡的百姓,也没有拖欠赋税的情况。他又下令官吏督促管辖下七个州的民众修筑水塘堤坝,春天蓄积雨水,夏天浇灌受旱的庄稼。当地农户依靠这些水利设施,连年丰收,再也没有荒年,也不见饿死的人。

元公在浙东任职八年,政绩卓著、考核优等。皇帝得知后,就地加封他为礼部尚书,降下亲笔诏书慰问褒奖,以示恩宠。之后又征召他回京,授尚书左丞。不久再次外放,改任户部尚书、鄂岳节度使。在鄂州任职三年,施政举措、爱民成效,和在浙东时一模一样。

第五段(逝世、家眷、丧葬)

原文

太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遇暴疾,一日薨于位,春秋五十三。上闻之轸悼,不视朝。赠尚书右仆射,加赙赠焉。前夫人京兆韦氏,懿淑有闻,无禄早世。生一女曰保子,适校书郎韦绚。今夫人河东裴氏,贤明知礼,有辅佐君子之劳,封河东郡君,生三女,曰小迎,未笄;道卫、道扶,龆龀。一子曰道护,三岁。

白话直译

唐太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元公突发急病,当天便在任上去世,终年五十三岁。皇帝听闻噩耗,悲痛不已,为此停止上朝处理政务。朝廷追赠他为尚书右仆射,并额外拨付财物助办丧事。

他的原配夫人是京兆韦氏,贤良温婉,美名远扬,可惜福分浅薄,早早离世。韦夫人生有一女,名叫保子,后来嫁给了校书郎韦绚。现任夫人是河东裴氏,贤明通达、恪守礼法,多年尽心辅佐丈夫,被封为河东郡君。裴氏生有三个女儿:长女名叫小迎,尚未成年;次女道卫、三女道扶,还都是年幼孩童。另有一子,名叫道护,年仅三岁。

原文

仲兄司农少卿积、侄御史台主簿某等,衔哀襄事,裴夫人、韦氏长女暨诸孤等,号护廧翣,以六年七月十二日,祔葬于咸阳县奉贤乡洪渎原,从先宅兆也。

白话直译

元公的二哥(时任司农少卿)元积、侄子(时任御史台主簿)等人,强忍悲痛主持丧事。裴夫人、原配韦氏所生的长女以及一众年幼子女,扶着丧车、哀哭送葬。于太和六年七月十二日,将元公灵柩归葬在咸阳县奉贤乡洪渎原,依附先祖墓地安葬。

第六段(著作、生平感慨)

原文

公著文一百卷,题为《元氏长庆集》,又集古今刑政之书三百卷,号《类集》,并行于代。公凡为文,无不臻极,尤工诗。在翰林时,穆宗前后索诗数百篇,命左右讽咏,宫中呼为 “元才子”,自六宫、两都、八方至南蛮、东夷国,皆写传之,每一章一句出,无胫而走,疾于珠玉。

白话直译

元公留存的诗文共有一百卷,定名为《元氏长庆集》;又搜集汇编古今律法、政务类典籍三百卷,取名《类集》,两部典籍都在世间广为流传。元公所作文章,篇篇精妙绝伦,尤其擅长作诗。

他在翰林院任职时,唐穆宗先后向他索要诗作数百篇,让身边人诵读品评,皇宫之内都称他为 “元才子”。上至后宫、长安洛阳两京,下至四方州县,远到南方部族、东方外族,都辗转抄写、传诵他的诗作。他每写出一篇诗、一句佳句,便不翼而飞,传播得比珍宝还要迅速。

原文

又观其述作编纂之旨,岂止于文章刀笔哉?实有心在于安人治国,致君尧舜,致身伊皋耳。抑天不与耶?将人不幸耶?予尝悲公始以直躬律人,勤而行之,则坎而不偶,谪瘴乡凡十年,发班白而来归;次以权道济世,变而通之,又龃龉而不安,居相位仅三月,席不暖而罢去。通介进退,卒不获心。

白话直译

再看他著书立说、编纂典籍的本心,哪里只是单纯舞文弄墨?他真正的志向,是安抚百姓、治理国家,辅佐君主成为像尧舜一样的圣君,自己也想成为伊尹、皋陶那样的贤相。

难道是上天不肯成全?还是命运本就多舛?我常常为他悲叹:他起初立身正直,以正道约束自身与他人,勤恳履职,却一生坎坷、得不到重用,被贬到南方瘴疠之地整整十年,直到头发花白才得以归来。后来他懂得灵活处事、顺势济世,懂得变通圆融,却又处处碰壁、不得安宁。身居宰相之位仅仅三个月,坐席还没坐热,就被罢官离去。无论处世通达还是坚守耿直,无论身居高位还是退居地方,他终究没能实现心中抱负。

原文

是以法理之用,止于修一职,不布于庶官;仁义之泽,止于惠一方,不周于四海。故公之心不足也,逢时与不逢时同,得位与不得位同,富贵与浮云同。何者?时行而道未行,身遇而心不遇也。执友居易,独知其心,以泣濡翰,书铭于墓曰:

白话直译

因此,他严明法度、治理政务的才干,只在单一职位上得以施展,没能推行到整个朝堂;他仁爱宽厚的恩泽,也只惠及一方百姓,没能遍及天下。所以元公至死都心怀遗憾。对他而言,遇上明君也好、生不逢时也罢,身居高位也好、仕途失意也罢,荣华富贵都如同天边浮云。

究其缘由:时局给了他施展的机会,可他毕生追求的治国大道,终究没能推行天下;君主赏识他、让他身居要职,可他内心的理想,终究没能得以实现。我作为他相知至深的挚友白居易,最懂他的心事。如今泪水沾湿笔墨,为他写下墓志铭:

第七段(墓铭韵文)

原文

呜呼微之!年过知命,不谓之夭。位兼将相,不谓之少。然未康吾民,未尽吾道。在公之心,则为不了。嗟乎哉!道广而俗隘,时矣夫!心长而运短,命矣夫!呜呼微之,已矣夫!

白话直译

唉,微之啊!

你年过五十,不算短命;

身兼将相之职,也算位高权重。

可你没能让天下百姓全都安乐,

毕生的理想大道,也未能彻底践行。

在你心中,终究是壮志难酬、抱憾终生。

可叹啊!

大道恢弘,而世俗格局狭隘,这是时运所致!

志向高远,而命运寿数短促,这是天命难违!

唉,微之啊,一切都落幕了!

把所有头衔合并,元稹生前在职时的完整身份,放到现代体制里综合理解:

湖北省域(古武昌军辖区)党政军一把手、省会市长,享受副省部级基础职级;朝廷特加中央财政部部长、国家监委主任双重荣誉衔,破格享受正省部级全套礼仪待遇。

元稹墓志中记载的 “河东裴氏,贤明知礼,有辅佐君子之劳,封河东郡君”,即裴淑(795—862 年),字柔之,是元稹的继室夫人,陪伴元稹度过最后 15 年,在其死后执掌元氏家族长达 32 年。

《唐故武昌军节度使丞相元公夫人河东郡君裴氏墓志铭》全文(含白话直译)

一、墓志基本信息

  • 志题:唐故武昌军节度使丞相元公夫人河东郡君裴氏墓志铭

  • 撰文:太中大夫权知太府卿上柱国赐紫金鱼袋韦绚(元稹女婿,韦丛族弟)

  • 书丹:翰林待诏朝议郎守明州长史李璟

  • 篆盖:翰林待诏朝请郎行左春坊太子典膳柱国毛知俦

  • 年代:唐咸通五年(864 年)八月六日

  • 字数:志石 38 行,满行 38 字,共 1308 字

  • 出土:2021 年 12 月,陕西咸阳洪渎原元氏家族墓地

二、墓志原文(繁体转简体,完整释文)

唐故武昌军节度使丞相元公夫人河东郡君裴氏墓志铭

太中大夫权知太府卿上柱国赐紫金鱼袋韦绚撰

翰林待诏朝议郎守明州长史李璟书

翰林待诏朝请郎行左春坊太子典膳柱国毛知俦篆盖

夫人名淑,字柔之。皇考讳好古,河东人也。母新野庾氏。两家其先祖世伯叔皆卿族大官,郁为轩冕之望。独皇考终于滁州永阳宰,昆仲悉州郡郎署之显人。故天平军、尚书讳承宣,即夫人母氏/之元昆也。迨永阳即世,圣善岿然,有遗孤一男一女,惸独靡依,尚书怜之,乃命挈其属入家而长养之,皆成人焉。故夫人与其母兄不识稼穑之苦,所以世称庾公为厚德矣。宜其出入清列,负/重价于时哉。

初,相国元公婚京兆韦氏,即故居守、赠仆射夏卿之女也,生一女而/元公丧偶,负谴在通州为司马。是际,庾公见夫人及笄,历视族中曰:“吁!无可与此女为夫者。”盖/心奇外甥,质性令淑,不偶然也。会庾公之季、故左丞讳敬休,与元公友善,乃佥话此女/曰:“唯通川元九微之可以为对。”庾公信然之。左丞曰:“元九名人,久居谪宦,势不可/遏矣。宜即其窜所而妻之,怵人之我先也。”庾公乃谓其孀妹曰:“吾与若得良女夫矣,勿以官微栈/险。亟辇其女径抵汉中,吾俾其乞假于公府,而合二姓之好焉。”

不四五年,丞相移虢州长史,未几入南省,带员外膳部郎,判盐铁文簿。无何掌纶诰,召入内署视草,迁中书舍人,承/旨加工部侍郎,登台阶,绾天下事。而夫人开邑土,封河东郡君,捧金花珠碧官告呈于母兄,成舅/氏之女宅相焉。初,长安中有无目龙待诏者,善听人语音,虽咳之声,亦知休咎。庾公尝于家/聚庠序群小,杂以家僮,各令语言,命龙生听之。阅数辈默,至夫人曰:“此儿若是女子,必为宰相妻。”诸亲见夫人母子孤幼,依倚外家,闻其言皆哂之。

及是际,遇元日大朝会,身为命妇之长,又宰相独元公有夫人,礼合悬珠翠、拖绣襦,朝贺皇太后于南宫。宿备车舆,夜施庭燎,亲族皆来集。未明,绛驺秉烛前引,缇骑持仗呵街而出。始时闻龙生之言而哂之者,多在户闼间,皆/缩颈,不敢仰视。又元公在汉中,有城固青师,亦好相人,人皆出妻子求其言。见夫人曰:“面/如满月,此将相之妇也。”绚宝历中适越,娶元公韦氏所出之女,宴席之中,尝闻夫人外姑/夸此龙生、青师之说,比比不倦,故因亦纪之。

伏以外姑年廿二和鸣配元,后五年,年廿七为丞相夫人,鲜哉希矣。元公罢政事,出为左冯翊。未久,廉帅制河之东,七八年优游于稽山镜水/之间,以诗酒自娱,宾客满座,声妓成列。入为左辖,出镇武昌,凡十七年,未尝一日而夫人不面焉,其荣遇谐合如此。洎丞相薨于武昌,夫人年甫卅七。后元公之殁,寡居凡卅二年,寿至六十八。居大第为二百口之长,资产不耗于前。善心计,虽黠吏狡仆,不敢面谩。及舞文于簿书之间,或曰富于旧时,则善治生、干于事可知也。有儿女数人,皆不育,唯一女聪慧强明,适进士李柷。琴瑟不合,迨今在家。李亦不亲迎,天使然也,人皆叹之。

六亲以夫人福履不为不盛矣,而使元公有邓攸之叹,形于歌诗,惜哉不成全福。以咸通元年二年遘疾,足不能履地。三年四月九日,终于安仁里之私第焉。术士朱生以元氏商姓,于岁时非利,不得祔于夫。以咸通五年八月六日葬于咸阳北原,距丞相之坟数步别启茔穴,此孝子孝女之志也。初,丞相在武昌,侍人李氏有一男,始绝伯道之叹。幼字阿曹,亦曰道护,入仕名谟,前家令寺丞,好诗书,壮可室矣。迨此东壁虽累,然/绰有保家之势。二孤谓绚曰:子之五男一女,皆出于我家,今将克石,其志文非子而谁为之?绚悲让不免,为铭曰:

咸阳北坂,元氏故封。汉陵逦迤,丘碣隆崇。丞相之墓,宰树悲风。韦坟旧西,裴/垄新东。左右夹附,举案于中。合则非古,阒矣莫同。孝女哀哀,椎髻如蓬。荆钗不挂,褐帔待终。百岁之/一,无三可从。生人之苦,号于苍穹。嗣子承嫡,茕茕惕息。鬷蔑有言,志行无僻。赵孤不绝,天道的的。故/陇双拱,小松新冢。回首千秋,无一人留。

三、白话直译(精准对应原意,不增不减)

志文直译

志文正文 白话直译

夫人名淑,字柔之。她的父亲名好古,祖籍河东。母亲出自新野庾氏。裴、庾两大家族,历代长辈、叔伯都是朝中高官、世家望族,是天下公认的名门冠族。

裴淑的父亲最终只做到滁州永阳县令,家中诸位兄弟也都是州郡、郎署里的知名僚吏。已故天平军节度使、尚书庾承宣,便是裴淑母亲的长兄。

裴淑的父亲(永阳县令)过世后,母亲孀居守寡,身边只剩一儿一女,孤苦无依、无所依靠。庾承宣心生怜悯,便将这一家人接到自己府中抚养,兄妹二人都顺利长大成人。因此裴淑和兄长自幼不必体会农耕劳作的艰辛,世人也都称赞庾承宣宅心仁厚、德行高尚。也正因出身良门、教养出众,裴淑后来才能跻身清流显贵之列,在当世享有极高声望。

早先,宰相元稹原配是京兆韦氏,也就是已故郡守、死后追赠尚书右仆射韦夏卿的女儿。韦氏为元稹生下一女之后便不幸离世,彼时元稹正获罪被贬,在通州担任司马。

当时裴淑已到女子出嫁的年纪,庾承宣遍观族中子弟,感慨道:“唉,我族中竟没有一人配得上这个外甥女。” 他内心格外赏识裴淑,赞叹她品性温婉贤良,绝非寻常女子。

恰逢庾承宣的幼弟、已故尚书左丞庾敬休,与元稹素来交好。二人一同商议,都说:“唯有通州的元九(元稹,字微之),才配做她的夫君。” 庾承宣深表赞同。

庾敬休又劝道:“元稹是当世名士,如今虽长久贬谪在外,但他的才干与声望,早晚定会再起、势不可挡。不如趁他贬居之地,就把裴淑嫁过去,免得被旁人抢先。”

于是庾承宣对守寡的妹妹(裴淑之母)说:“我已经为女儿寻到了良婿,不要嫌弃对方如今官职低微、处境艰险。即刻备好车马,送女儿前往汉中。我会出面帮元稹向官府告假,促成两家的婚事。”

成婚之后不到四五年,元稹改任虢州长史;没多久便调入中央尚书省,出任膳部员外郎,掌管盐铁相关文书账册。

没过多久,他又执掌皇帝诏令起草,进入翰林院担任翰林学士,后升任中书舍人、翰林学士承旨,再加授工部侍郎,最终拜为宰相,总领朝廷政务。

裴淑也随之获封食邑,正式册封为河东郡君。她手持镶嵌金花、珠玉的朝廷诰命文书,拜见母亲与兄长,也应验了 “嫁入相府、家门增辉” 的吉兆。

早年长安城里,有一位号称 “无目龙” 的宫廷待诏,擅长凭借人的语音判断吉凶祸福,哪怕只是一声咳嗽,也能分辨运势好坏。

庾承宣曾在家中召集宗族子弟、家中僮仆混杂站立,让众人依次开口说话,请这位相士品评。相士听了好几个人,都默默不语;等到裴淑开口,他当即说道:“此儿若是身为女子,日后必定会做宰相的夫人。”

当时亲友们见裴淑母女、兄妹孤苦伶仃,寄居在外祖父家,都觉得这话荒诞可笑,纷纷嗤之以鼻。

等到元稹身居相位,逢正月元旦朝廷大典,裴淑作为朝廷册封的命妇之中地位最高的一位;彼时朝中众宰相里,唯有元稹的正妻健在。依照礼制,她头戴珠翠首饰、身着锦绣长裙,前往南宫朝贺皇太后。

府中提前备妥车马,庭院彻夜点亮火炬,宗族亲友全都赶来相聚。天还未亮,红衣仪仗士卒手持火把在前开路,禁军卫士执械清道,车马浩荡出行。

当初嘲笑相士预言的那些亲友,此刻都站在门边,缩着脖颈,不敢抬头仰视。

元稹当年在汉中之时,当地还有一位名叫青师的术士,也精通相面之术。当地百姓纷纷带着妻儿,请他相看祸福。青师见到裴淑,便说:“她面容圆润如满月,是标准的将相夫人之面相。”

我(韦绚)在宝历年间前往浙东,娶了元稹原配韦氏所生的女儿。平日宴席之上,常听裴淑的姑母反复说起 “无目龙” 与青师这两位相士的往事,讲得乐此不疲,因此我也将这段轶事记录在墓志之中。

说起裴淑伯母,她二十二岁与元稹成婚,婚后第五年,二十七岁便成为当朝宰相夫人,这样的人生际遇,世间极为罕见。

后来元稹被免去宰相之职,外放担任同州刺史;不久又出任浙东观察使,在会稽山、镜湖一带任职七八年,日常以诗酒消遣,座上宾客满堂,府中乐伎列队相伴。

之后元稹回京担任尚书左丞,再度出镇武昌军节度使。夫妻二人相守整整十七年,朝夕相伴,没有一日分离,二人的恩爱与荣宠,大致便是如此。

待到元稹在武昌任上病逝时,裴淑年仅三十七岁。丈夫离世后,她独居守寡三十二年,最终享年六十八岁。

她执掌偌大的家族宅院,统领全族两百余口人,家中产业相比从前分毫未减。裴淑心思缜密、擅长筹划,即便是狡黠的差役、油滑的仆佣,也不敢当面欺瞒糊弄她。

打理府中账簿、经营家产,府中财物甚至比往日更加充裕,由此可见她善于治家、处事干练。

裴淑曾生育数名子女,可惜全都没能养大成人。唯有一女,聪慧通达、性格刚强,嫁给进士李柷。但二人夫妻情分淡薄、相处不和,这位女儿至今仍常住娘家,李柷也始终不曾上门迎娶。这大概是天意注定,旁人也唯有叹息。

宗族亲友都认为,裴淑一生的福禄已然十分丰厚。可元稹终究留有无嗣之憾(典出晋代邓攸,世人以 “邓攸之叹” 慨叹膝下无子),这份遗憾也写进了元稹的诗文里。实在可惜,她这一生终究没能拥有十全的福运。

咸通元年至二年,裴淑身染疾病,双脚瘫痪无法行走。咸通三年四月初九,她在长安安仁里的私宅中辞世。

当时术士朱生称:元氏一族属五音中的 “商” 姓,结合岁时阴阳推算,裴淑不宜与丈夫同穴合葬。于是家人在咸通五年八月初六,将她安葬在咸阳北原,在元稹坟墓旁数步之外另辟墓穴。这也是元家子女尽孝的心意。

当初元稹镇守武昌之时,侍女李氏为他生下一子,元稹这才终于摆脱了无后的遗憾。这个孩子幼时小名阿曹,又名道护,长大后取名元谟,官至家令寺丞。他喜爱诗书,壮年也已成家立业。

如今裴淑虽另立墓穴于元稹墓东侧,但元谟一脉已然兴旺,足以守护元氏家业。

裴淑的几位子女对我说:“你家中五男一女,都与我们元家血脉相连。如今要镌刻墓志,执笔撰文,除了你之外再无合适之人。”

我满心悲戚,几番推辞却无法推脱,于是写下这篇铭文:

墓志铭韵文 直译

咸阳北面的高地,是元氏世代的坟茔。

汉代古陵连绵起伏,碑冢高大巍峨。

元稹丞相的墓前,墓树在秋风中凄然作响。

原配韦氏之墓居于西侧,裴氏新冢立在东旁。

两墓左右相依相伴,一如生前夫妻举案齐眉、相敬如宾。

虽未能同穴合葬,不合古礼,却也静静相守,心意相通。

孝顺的女儿悲痛不已,发髻散乱如同蓬草。

从此卸下华美首饰,身披粗布衣衫,走完余生。

人生百年不过一瞬,万般苦楚无从排解,唯有向苍天悲泣。

嫡子承继家业,孤身一人,终日谨慎惶恐。

古人鬷蔑曾言:立身行事,端正无邪。

就像春秋赵氏孤儿得以存续,天道昭彰,善脉不绝。

旧坟新冢两两相对,青松环绕新筑的坟茔。

回望悠悠千年,世人来去匆匆,终究无人能永世留存。

韦绚(墓志撰文者)

完整头衔:太中大夫 权知太府卿 上柱国 赐紫金鱼袋

元稹长女(原配韦丛之女)的丈夫,当朝高官。 综合定位:中央国库与物资主管部门代理一把手(正部级),享受厅局级正职个人职级,获最高功勋荣誉、破格享受省部级正职礼仪待遇。侍妾李氏所生之子(庶子) 乳名阿曹,也沿用小名道护,成年后正式取名元谟。 这是元稹唯一长大成人、延续香火的儿子,也是史料里唯一出仕、拥有正式官职的子嗣。元谟能出任东宫官职,得益于姐夫韦绚的举荐。史料明确提到韦绚曾举荐他入仕,他本人 “好诗书”,有一定学识,壮年也已成家立业。

元稹的婚姻感情

一、少年初恋:崔双文(崔莺莺原型,约 799 年,20 岁)

时间:贞元十五年(799),元稹 20 岁,在蒲州(今山西永济)读书。

人物:崔双文(字双文,小名莺莺),远房姨母郑氏之女,貌美有才。

经过:蒲州兵变,元稹护郑氏母女,与崔双文相恋、私通;后元稹赴长安应试,始乱终弃,未再回头。

文学:后来写《莺莺传》(《会真记》),以张生自寓,写这段情事,结尾为自己 “忍情” 辩解,被后世视为渣男文学鼻祖。

结论:确有原型,但 “崔双文” 之名是文学加工;初恋被弃,影响元稹一生婚恋观,《莺莺传》表示,那个女的简直是“妖物”,担心自己把握不住。毕竟自己能够勾引到,别人也能……

二、第一次婚姻:韦丛(正妻,802—809,23—31 岁)

1. 结婚(802 年,元稹 23 岁,韦丛 20 岁)

韦丛(783—809),字茂之,京兆韦氏,德宗朝名臣韦夏卿幼女,正宗 “五姓女”。

元稹时为秘书省校书郎,官小俸薄;韦丛下嫁、安贫、极贤淑,“贫贱夫妻百事哀” 的原型。

2. 婚后生活(802—809)

共 7 年,韦丛连生五子一女:五子全部夭折,仅女儿元保子存活(后嫁韦绚)。

韦丛操劳过度、身体虚弱;元稹忙于仕途,常年在外,夫妻聚少离多。

3. 病逝与悼亡(809 年 7 月,韦丛 27 岁)

元和四年(809)三月,元稹出使四川(遇薛涛);七月韦丛病逝,元稹不在身边,未送终、未送葬。

元稹极度悲痛,写《离思五首》(“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遣悲怀三首》,千古深情悼亡诗,但 “深情” 与 “缺席” 形成强烈反差。

《监察御史元君妻京兆韦氏夫人墓志铭》是韩愈写的。

原文:

夫人讳丛,字茂之,姓韦氏。其上七世祖父封龙门公。龙门之后世,率相继为显官。夫人曾祖父讳伯阳,自万年令为太原少尹,副留守北都,卒赠秘书监。其大王父迢,以都官郎为岭南军司马,卒赠同州刺史。王考夏卿,以太子少保,卒赠左仆射。仆射娶裴氏皋女。皋为给事中,皋父宰相耀卿。

白话译文

夫人名丛,字茂之,出身韦氏家族。她上溯七代先祖,受封为龙门公。自这位龙门公之后,韦氏后人世代接连担任高官。

夫人的曾祖父名韦伯阳,由万年县县令升任太原少尹,兼任北都副留守,去世后朝廷追赠秘书监一职。

她的祖父韦迢,以都官郎中身份出任岭南节度行军司马,逝世后追赠同州刺史。

她的父亲韦夏卿,官至太子少保,去世后追赠左仆射。

韦夏卿迎娶的是裴皋的女儿。裴皋曾任给事中,而裴皋的父亲,便是当朝宰相裴耀卿。

原文

夫人于仆射为季女,爱之,选婿得今御史河南元稹。稹时始以选校书秘书省中,其后遂以能直言,策第一,拜左拾遗,果直言失官;又起为御史,举职无所顾。

夫人固前受教于贤父母,得其良夫,又及教于先姑氏,率所事所言,皆从仪法。年二十七,以元和四年七月九日卒。卒三月,得其年之十月十三日葬咸阳,从先舅姑兆。

白话译文

夫人是韦夏卿最小的女儿,家人素来十分疼爱她。为她择选夫婿,最终选中了如今担任监察御史的河南人元稹。

元稹当初刚被选拔为秘书省校书郎,后来因敢于直言进谏,制策考试名列第一,被授为左拾遗。他也果然因为直言论事而被罢官;之后又被重新起用,出任监察御史,履职办事刚正无私、无所顾忌。

夫人自幼受贤德父母的教诲,又嫁得贤良夫君,还曾受已故婆婆的指点。平日里言行举止、待人处事,全都恪守礼法规范。

她享年二十七岁,于唐宪宗元和四年七月九日离世。过世三个月后,在当年十月十三日安葬于咸阳,归葬在公婆的墓地之中。

原文

铭曰:

《诗》歌《硕人》,爰叙宗亲;女子之事,有以荣身。

夫人之先,累公累卿;有赫外祖,相我唐明。

归逢其良,夫夫妇妇;独不与年,而卒以夭。

实生五子,一女之存;铭于好辞,以永于闻。白话译文

铭文道:

《诗经》中有《硕人》篇,向来称颂名门亲族;女子立身持家,也能为自身增添荣光。

夫人的先祖世代显贵,接连有人身居公、卿高位;她的外家门第也声名显赫,外祖父一族曾辅佐大唐、位列宰相。

她嫁得如意郎君,夫妻二人相敬相守、各尽本分。可惜天不假年,终究早早离世。

她一生共育有五个儿子,如今只留下一位女儿在世。

谨撰此篇铭文刻于石上,让她的德行与事迹长久流传于世。

有观点认为:元稹迎娶韦丛一事不是为了抱大腿。韦氏虽是关中名门,但二人成婚之时,元稹的岳父韦夏卿只担任太子宾客一职,没过多久又调任东都留守,平日里还常常萌生退官归隐的想法。元稹曾作绝句《韦居守晚岁常言退休之志因署其居曰大隐洞命予赋诗因赠绝句》,诗中写道:

谢公潜有东山意,已向朱门启洞门。大隐犹疑恋朝市,不如名作罢归园。

(译文:韦公心中早已怀有归隐山林的念头,特意在宅邸里开辟出隐居的门庭。身居朝堂却心系闲逸,倒不如干脆辞官归田,彻底远离官场纷扰。)

这首诗足以说明,韦夏卿本人的仕途也并不顺遂。他除了在生活上接济元稹夫妇之外,并没有利用自身权势为元稹的仕途提供实质性帮助。也正因如此,元稹长久停留在秘书省校书郎这个闲散职位上。即便三年后韦夏卿病逝,元稹的处境也没有任何改善。从这首诗还能看出,元稹十分支持岳父归隐的想法。后来元稹得以升任左拾遗,仕途才有了些许起色,靠的是他自己参加制科考试、夺得第一的实绩。

三、婚外情:薛涛(女诗人,809 年,元稹 30 岁,薛涛 41 岁)

时间:809 年 3—6 月(韦丛尚在世,约 4 个月后韦丛去世)。

人物:薛涛(768—831),唐代四大女诗人之一,蜀中才女,乐籍出身,工诗、善琴、貌美,比元稹大 11 岁。

经过:元稹以监察御史出使剑南东川(梓州),久闻薛涛大名,约见、热恋、同居三月;元稹写《寄赠薛涛》极赞其才貌:“锦江滑腻蛾眉秀,幻出文君与薛涛”。

结局:元稹被召回长安,不告而别,一去不返;薛涛苦等多年,终身未嫁,晚年穿道袍隐居,郁郁而终。

争议:主流认为确有其事(陈寅恪、鲁迅等);少数认为是后世附会(卞孝萱)。

笔者认为,“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可能是为薛涛写的,另文分析。

四、妾室(生子者):安仙嫔(810—814,元稹 31—35 岁)

1. 纳妾(810 年,元稹 31 岁)

韦丛去世次年,元稹被贬江陵(今湖北荆州),纳当地女子安仙嫔为妾,身份平民,无士族背景。

2. 生子与病逝(810—814)

安仙嫔为元稹生下儿子元荆(唯一明确记载由妾室所生之子),另有二女。

元和九年(814),安仙嫔病逝,约 20 多岁;元稹作《葬安氏志》,承认自己疏忽、自私:“及还,果不克见”—— 出差回来已来不及见最后一面。

元荆早夭,未成人。

葬安氏志》全文 + 逐段白话直译

原文:予稚男荆母曰安氏,字仙嫔,卒于江陵之金隈乡庄敬坊沙桥外二里妪乐之地焉。

白话直译

我幼子元荆的母亲,就是安氏,字仙嫔。她在江陵府金隈乡庄敬坊、沙桥外二里一处名叫妪乐的地方病逝。

原文:始辛卯岁,予友致用悯予愁,为予卜姓而授之,四年矣。供侍吾宾友,主视吾巾栉,无违命。近岁婴疾,秋方绵痼,适予与信友约浙行,不敢私废,及还,果不克见。

白话直译

早在辛卯年(元和六年,公元 811 年),我的好友李景俭(字致用)怜悯我孤身愁苦,特意为我寻访女子、撮合这门亲事,算下来相伴已有四年。

她平日里帮我应酬接待宾客,打理我的梳洗起居、衣物用品,凡事都顺从我的心意,从未有过违逆。

近些年她一直体弱多病,到了这年秋天,旧病愈发缠绵难愈。当时我正巧和挚友相约要去往浙地,不能因私事失约耽误行程。等我办完事情归来,终究还是没能见上她最后一面。

原文:大都女子由人者也,虽妻人之家,常自不得舒释,况不得为人之妻者,则又闺衽不得专妒于其夫,使令不得专命于其下,外己子,不得以尊卑长幼之序加于人,疑似逼侧,以居其身,其常也。况予贫,性复事外,不甚知其家之无,苟视其头面无蓬垢,语言不以饥寒告,斯已矣。今视其箧笥,无盈丈之帛,无成袭之衣,无帛里之衾,予虽贫,不使其若是可也,彼不言而予不察耳,以至于其生也不足如此,而其死也大哀哉!

白话直译

大体而言,古代女子一生都要依附他人生活。就算是明媒正娶的正妻,平日里也常常难得舒心自在,更何况是身份低微、并非正室的妾室呢?

在内宅之中,她不能像正妻那样独享夫君的温情;日常使唤仆役,也不敢自作主张;就连她亲生的孩子,在家族尊卑长幼的规矩里,地位也比不上旁人。一生活得拘谨压抑,这对妾室来说,本就是常态。

再加上我家境贫寒,又常年在外奔波处理公务,从来不曾留心家中的窘迫处境。往日里只见她仪容整洁、从不蓬头垢面,也从没听她诉说过挨饿受冻的苦楚,我便以为日子尚且过得去。

如今翻看她的箱笼衣物,里面连整匹的绸缎布匹都没有,没有一套完整的衣裳,甚至连一床带布衬里的被褥都找不到。我纵然清贫,也本不该让她过得如此窘迫。只是她默默隐忍、从不诉苦,而我又粗心迟钝,始终没能察觉。她在世之时,日子竟过得这般清苦,如今撒手离去,实在让人悲痛不已啊!

原文

稚子荆方四岁,望其能念母亦何时?幸而立,则不能使不知其卒葬,故为志且铭。

白话直译

我的幼子元荆如今才四岁,年纪尚幼,不知要等到多少年之后,才能懂得思念自己的生母。倘若他将来长大成人,我绝不能让他连母亲何时离世、葬身何处都一无所知。因此我写下这篇墓志,再附上铭文,作为永久的记录。

原文

铭曰:

复土之骨,归天之魂。

亦既墓矣,又何为文。

且曰有子,异日庸知其无求墓之哀焉。

白话直译

铭文写道:

身躯埋入黄土,芳魂飘向云天。

如今已然筑墓安葬,又何必再多写文章追念?

只因她尚有幼子留在世间,想来来日孩子长大,定会来到墓前,追思生母、心生悲悼。

五、第二次婚姻:裴淑(正妻,815—831,元稹 36—52 岁)

1. 结婚(815 年,元稹 36 岁,裴淑 21 岁)

裴淑(795—862),字柔之,士族出身,工诗、善琴。

元稹被贬通州(四川达州),与裴淑成婚;裴淑陪元稹度过最艰难的贬谪岁月,悉心照料,助其康复。

2. 婚后生活(815—831)

夫妻感情和睦,常诗琴唱和,元稹有《赠柔之》,裴淑有《答微之》。

元稹晚年有妾李氏,生幼子元道护(裴淑养为己子)。

长庆二年(822)元稹拜相,裴淑为宰相夫人,风光一时。

3. 元稹去世与裴淑晚年(831 年,元稹 52 岁)

大和五年(831)元稹暴病卒于武昌军节度使任上,年 52;裴淑主持后事,请白居易撰墓志铭,赠白居易 “六七十万钱”(约今 30 万元)为润笔,白居易捐香山寺。

裴淑活到 862 年,享年 68 岁。

六、晚年绯闻:刘采春(女艺人,822—829,元稹 43—50 岁)

时间:长庆二年(822)后,元稹任越州刺史、浙东观察使(今浙江绍兴)。

人物:刘采春,唐代著名女歌手、演员,“唐代四大女诗人” 之一,有夫之妇(丈夫周季崇,乐师),以唱《望夫歌》闻名。

经过:元稹慕其名,常观其演出,写诗赠之(《赠刘采春》),夸其美貌才艺:“选词能唱望夫歌”;两人相恋、同居约 7 年(822—829)。

结局:元稹 829 年回长安,抛弃刘采春;传说刘采春投河自尽(《云溪友议》),但无确凿史料证实。

争议:史料可信度低,多出自晚唐笔记小说,学界对 “是否确有其事” 分歧较大。

元稹的婚姻生活充满了矛盾与争议:他对韦丛的深情悼亡诗流传千古,却在韦丛病重时移情他人;与裴淑相伴 16 年,是他最长久的婚姻,却又与刘采春等歌妓有染。唐代文人狎妓、纳妾属于常态,但元稹的感情生活却因他的文学成就而被放大,成为后世争论的焦点。(文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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