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奥维被立案调查,律师征集受损股民维权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周慧 编|深海
3月20日,*ST奥维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2202600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雷达财经注意到,2月25日,*ST奥维发布《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2024年12月1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和欣新材料产业(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东和欣”)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李东未经无锡东和欣董事会、股东会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超越其权限以无锡东和欣名义向中财招商投资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财保理”)出具了《连带保证担保函》(以下简称“《担保函》”),为东台市东锋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台东锋浩”)向中财保理5,00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因违规担保事项,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9月26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针对上述违规担保,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积极与中财保理关于违规担保事项进行协商,主张无锡东和欣出具的《担保函》对无锡东和欣不发生效力。
如无法协商一致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主张《担保函》对无锡东和欣不发生效力,且无锡东和欣不承担担保责任或赔偿责任。
天眼查信息显示,*ST奥维有天眼风险信息47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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