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规范整合3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正观新闻记者 王红
记者从河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3月10日起,全省麻醉类、精神治疗类和血液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全面执行新标准。
据介绍,本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根据国家医保局要求规范整合麻醉类、精神治疗类和血液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具体来说,取消现行“眼动检查”“局部浸润麻醉”“自体血回收”等64个价格项目;规范整合“局部麻醉费(局部浸润麻醉)”“心理治疗(个体)”“骨髓采集费”等35个麻醉类、精神治疗类和血液系统类价格项目。
调整后,我省对35个价格项目制定省管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指导价。其中,仅以麻醉医疗收费项目为例,根据临床治疗实际,细分为局部浸润麻醉、局部静脉麻醉、神经阻滞局部麻醉、推管内局部麻醉、无插管全身麻醉、插管或喉管全身麻醉、支气管内全身麻醉、深低温停循环全身麻醉、麻醉监护下镇静、连续镇痛10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6周岁及以下儿童、80周岁及以上患者、危重患者在相应麻醉基础收费标准上按规定上浮。
省医保局要求,各地医保部门要及时确定本地区项目价格和医保首付比例,原则上同一价区应保持价格相对平衡,对技术难度低、服务均质化程度高的价格项目,缩小不同等级医疗机构间的价格差距,避免基层医疗机构价格过低影响医疗供给。各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相关费用时参照本通知执行,工伤保险支付费用时不区分甲、乙类。
统筹编辑 邢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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