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股份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或还因此前信披问题遭维权

雷达财经 转载

2026-03-12 16:04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3月11日,通达股份发布《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年3月11日(星期三)下午14:30;通达股份在董事会办公室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是2026年3月5日(星期四);会议主持人是董事长马红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15人,代表股份10006.39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人,代表股份9707.01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09人,代表股份299.38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律师邓鸿成、黄辽希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和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9月5日,通达股份发布《关于收到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河南证监局发现通达股份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募集资金置换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二是会计政策变更未经董事会审议且未及时披露。三是会计核算不准确导致虚增2024年利润总额。四是未按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召开程序,三会运作不规范。五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 马红菊作为公司董事长、曲洪普作为公司总经理、闫文鸽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刘志坚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马红菊、曲洪普、闫文鸽、刘志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天眼查资料显示,通达股份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23条,专利信息18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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