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著协副理事长周亚平等人再次呼吁音乐反垄断,腾讯音乐主导国内音乐市场格局会变吗?

新识研究所 转载

2025-10-31 20:45

日前,在第十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上,多位业内专家建议,保障创作者权益,构建一个激励创作和促进传播、收入分配公平合理,以及市场公平竞争的音乐产业生态。

据南方都市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副理事长兼总干事周亚平公开抨击,音乐流媒体巨头通过大量收购上游唱片公司等方式变相获得独家版权,并借助数据、流量等平台优势,对音乐内容创作及分发形成强势控制。

他再次呼吁,加强数字音乐行业反垄断监管,并强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反垄断规制中的积极作用。

“如果任凭流媒体平台排挤甚至取代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将会对公共利益和创作者权益保障体系造成根本性破坏。”周亚平认为,面对音乐流媒体平台的强势地位,中小唱片公司和独立音乐人缺乏议价权和自主权,他们的创作及其传播渠道受限于平台。对于消费者而言,当自己喜欢的歌手被“锁定”在某个平台,这会影响用户的选择权,或者需要订阅多个音乐平台才能听到所有想听的歌。

周亚平指出,音乐巨头借助数据和流量优势,对音乐创作方向和分发渠道形成深度干预。

业内人员呼吁,应重点审查头部音乐平台的纵向经营者集中行为,判断其是否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同时要关注平台与上游头部版权方是否达成垄断协议,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限定交易、差别待遇等行为。

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对腾讯音乐收购中国音乐集团的垄断行为作出处罚。

2021年7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对腾讯收购中国音乐集团的调查结果:因交易“应报未报”对腾讯处以50万元罚款。同时,责令腾讯及关联公司采取三十日内解除独家音乐版权、停止高额预付金等版权费用支付方式、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上游版权方给予其优于竞争对手的条件等恢复市场竞争状态的措施。

业内人士建议,当前的国内音乐市场格局,需从三方面破局:一是明确“变相独家”“数据垄断”的界定标准;二是建立版权收益透明分配机制;三是推动平台数据共享,避免算法推荐失衡。唯有如此,才能激活创作活力,让音乐平台真正回归“内容为王”的竞争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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